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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二手车交易规范,汉中二手车交易大厅

tamoadmin 2024-06-12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法律法规有哪些2.个人二手车交易要注意什么求答案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

1.二手车法律法规有哪些

2.个人二手车交易要注意什么求答案

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汉中二手车交易规范,汉中二手车交易大厅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买二手车的注意事项如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质证明;车辆性能是否完好;查看行驶证照片、车架号是否与车辆一致;车辆保险是否有效;车辆登记书字体是否与行驶证一致,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是否和行驶证相同等事项。

二手车过户规定:过户需要的手续资料:车辆行驶证原件、审验有效期内,消除违法违章记录;机动车登记证书、单位车辆需要组织代码证及公章、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表:《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变更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领取,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原车主及现车主到车辆交易市场开交易发票、同意买卖交易签字。

法律依据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二手车法律法规有哪些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

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同样也需要出示身份证证明其合法的公民身份;如果买方为外地人,但是想要上当地的拍照,则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

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车辆登记证,那么买方就必须有所警惕,因为车辆很有可能是非法盗窃得来的黑车。

4、车辆行驶证。

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因为如果缺了它,你过户到的车辆是不能到道路上行驶的,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个大玩具,而不是可以开出门的车。

5、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

按照规定,丢失机动车发票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重新补开机动车售票发票的程序很麻烦,所以广大车主想知道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买方是单位,也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7、二手车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中极为重要,在签订之前必须注意合同的规范化,车辆信息要透明。避免不法分子在内容中利用“文字游戏”钻了空子损害买方的利益。

8、属于小、微载客车辆,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案例:2013年9月7日,原告与被告高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原告将自己名下小型轿车转让给被告高某;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被告高某负责,与原告无关;过户费由被告高某承担,原告积极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内容。

协议签订后,被告高某支付了价款,原告于合同签订之日履行了车辆交付义务,但经多次催促,被告高某一直拒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高某履行双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判令自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与原告无关。

被告高某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认可,但车辆已于交付次日就转让给了案外人雒某,现在车辆又转让给了第三人仇某。且从车辆转让到2017年年初,原告从未催促其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第三人仇某陈述,涉案车辆确实是被告高某转让过来后,通过案外人雒某转让给他的,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原告也从未联系过他。经调查,涉案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情形,且自2013年至今未进行审验,已达报废标准。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并且已交付对方使用,但却因为各种原因买卖双方未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情况发生。

广大车主如果要转让车辆,要及时陪同新车主去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名下的车辆若是不要或坏掉的话,该报废要报废,该注销要注销,以免对日后车辆过户等事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甘肃网-买卖二手车及时过户很重要 法官提醒:及时过户才能

以上内容参考:泉州新闻网-车辆过户应注意 买卖二手车及时办理手续避免麻烦

个人二手车交易要注意什么求答案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买二手车的注意事项如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质证明;车辆性能是否完好;查看行驶证照片、车架号是否与车辆一致;车辆保险是否有效;车辆登记书字体是否与行驶证一致,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是否和行驶证相同等事项。

二手车过户规定:过户需要的手续资料:车辆行驶证原件、审验有效期内,消除违法违章记录;机动车登记证书、单位车辆需要组织代码证及公章、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表:《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变更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领取,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原车主及现车主到车辆交易市场开交易发票、同意买卖交易签字。

法律依据

《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个人二手车交易,要注意购买二手车和二手车过户手续事项。

一、购买二手车,仔细查看二手车车况:

1、外观:外观上先仔细察看车漆是否有色差,有无刮痕;注意油漆面和翼子板、车门下边缘、轮罩等区域的锈蚀情况;橡胶密封件边缘处的油漆是否有残渣;检查前盖、车门及周围框的间隙是否均匀,试试车门开启是否灵活。

2、内饰:在检查汽车内饰时,应当逐一检查仪表板,方向盘的功能键开关及显示灯是否完好。好的方向盘在用手晃动时,上下不应该有间隙,左右晃动幅度不应过大。还要注意车门玻璃是否能升降自如,密封性是否良好。座椅表面是否有划痕,是否清洁,前后滑动是否顺畅。

3、发动机:仔细观察发动机,看看是否有漏油和漏水的情况。发动汽车听发动机的声音,声音清脆而且节奏感强的就是好机器。发动机舱一定要清洁,油垢可以反映前车主对于车子的爱护和保养程度。

4、其余细节:底盘稳定的车,行驶中不会有抖动、摆震;制动时不会跑偏;转向平顺无异响;悬挂系统无异响无渗漏;不会有机油、冷却液、变速器油、减振器油、水等的渗漏。掀开行李箱的盖,看看是否有钣金的痕迹,可以判断该车是否出过追尾事故。检查冷却液是否泄露,如果暖风器芯或软管泄露,在车辆底部可以发现,应该可以在离合器壳及发动机舱周围找到冷却液污迹,注意冷却液是绿色的,不是开空调过程中产生的水滴。

二、个人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

1、产权证要合法。产权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这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

2、查询是否有违章记录。个人二手车过户之前要先查阅车辆是否存在违章记录,是不是在车辆交强险有效期时间内,车辆在交强险有效期内,无违章记录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有违章的车辆是不予过户的,必须处理了违章才可以过户。

3、看有没有车辆购置税缴费单据。个人二手车过户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问题一定要确定。

4、办理流程要规范。双方都对二手车买卖及手续办理的流程不是很了解,容易耽误时间及造成后患,所以在谈好价格后要找正规的手续办理委托公司,少走冤枉路。

6、书面合同不能忘。对于经纪公司购买二手车都会签署正规的买卖合同,而对于个人交易双方在达成共识后,最好也有个书面合同,大家彼此签字留作凭证。

7、中间费用事先谈。在交易中间会有过户费及或退费的可能,双方要事先谈好谁来付过户费及验车上牌费,要退保险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最好双方一同前往,以免后患。

8、看好手续免后患。对于买家而言,要把二手车的相关手续及保险证明看仔细,避免黑户车和问题车,以免上当受骗。

9、异地买车需谨慎。通过个人交易很多都是网上卖车信息,大家在购买时候要特别注意异地买车,一方面车款要付定金车过户付款,还有就是根据地域不同验车上牌可能会有不便,提示您最好本地买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车辆 #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