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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二手车价格,幼儿园校车二手车转让

tamoadmin 2024-07-08 人已围观

简介1.学校可以租用没有校车资格的面包车作为校车吗2.黑校车的处理办法二手车上公司户能抵税吗?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运输汽车)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分两种情况:第一,企业购买二手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但是购车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所以在销售的时候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第二.企业购买的二手车如

1.学校可以租用没有校车资格的面包车作为校车吗

2.黑校车的处理办法

幼儿园校车二手车价格,幼儿园校车二手车转让

二手车上公司户能抵税吗?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运输汽车)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分两种情况:

第一,企业购买二手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但是购车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所以在销售的时候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第二.企业购买的二手车如取得了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因为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当时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是按照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

2、如果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二手车,是不存在抵扣增值税的问题,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采用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为购车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可以通过折旧的方式抵扣企业所得税。

二手车过户到公司上需要哪些手续?

以厦门市为例,办理二手车过户到公司上的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

2、登记审核岗审核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并销毁原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机动车号牌;

8、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9、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10、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校可以租用没有校车资格的面包车作为校车吗

二手车能过户到公司户上,以厦门市为例,办理过户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

2、登记审核岗审核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并销毁原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机动车号牌;

8、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9、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10、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11、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不一致的;

(二)海关不解除管制或者不批准调运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处于抵押登记和质押申请期间;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二)、(七)、(八)、(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在重、中型卡车及其挂车的车身、背面喷涂扩大后的品牌或者扩大后的品牌不清晰;

(二)在机动车上喷涂、粘贴影响安全驾驶的标志、车身广告的;

(三)汽车、拖车未按规定安装侧、后下保护装置或在汽车、拖车车身上粘贴反光标志;

(四)机动车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安全技术检查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未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过户后,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在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过户登记的;

(7)机动车的所有者未能申请机动车转移到本地车辆管理局根据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后,机动车档案传输的车辆管理办公室登记后的变更登记注册或转让登记完成。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厦门-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

黑校车的处理办法

所谓校车,是指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别许可,专门用于接送学校师生的客运车辆。校车的出现,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了方便。但遗憾的是,现实中也存在着一些未办理校车手续而从事接送学生的准校车。一些校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安全隐患:有的用报废车,有的租用黑车,有的校车司机责任意识不强,还有的校车严重超载让人担忧。由于乘坐对象的特殊性,校车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家庭、学校、相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对此应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再紧学校交通安全之弦。只有将校车安全问题作为一项社会问题来关注,各方都行动起来,才有可能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织起一道防护网。

一、校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校车投入供不应求,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无资质”校车盛行

学生上下学出行的现代交通工具需求与正规校车数量普遍偏少的矛盾,导致不具备校车资质的“黑校车”大行其道。不少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还是“无证、无牌、无保险”的农四轮和农三轮。

一方面当前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主要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居多,由于民办学校本身办学经费紧张,而专门购置校车运行的开支较大,许多学校选择了租车接送。即使购置了校车的,也为了节省开支而疏于保养。要想保证安全,就要使用没有任何“副业”的校车,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护,经费负担很大。如果按核载标准接送学生,负担更加大,如此一来,正规校车的缺位直接导致了“鹊巢鸠占”现象的发生,“黑校车”便逐渐滋生起来了。

另一方面部分家长自行选择合租“无资质校车”。由于合租“无资质校车”学生家长均全系外来务工人员,且居住地离学校较远。为节省开支,他们不仅租用毫无安全保障可言的小型面包车接送子女上下学,而且通过增加合租人数来摊薄月租金;而受雇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只顾赚钱,不顾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物价、汽油价格的不断上涨,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利润,他们便冒着危险、昧着良心在经济利益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超员超载,完全忽视了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互惠互利”、利益最大化使然下,双方“雇佣”关系可谓牢固、默契,这无形中增加了我们的管理难度。合租“无资质校车”是学生家长们自发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及所在学校无从及时掌握情况、更无从管理,也就是说其安全源头把关处于“真空”状态;而交警对该类安全隐患车辆的查处也仅限于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表象

(二)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路面行驶隐患大

当前,许多校车接送学生行驶在村道、乡道,虽然在这些城乡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没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多,速度也不快,但是村道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也不配套,接送学生的校车上路行驶危险很大。其一,路宽不够,大多在5-6米左右,紧靠道路右侧才能通行,加之村道上行人、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穿行其间,许多道路坑洼不平,其安全隐患较大。其二,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这些道路往往没有中心交通标线,也没有路口标志、危险警告标志,没有路灯照明,驾驶员开车往往凭经验、直觉行事。其三,村道设计不规范,缺乏防护,对道路线型、坡高、宽度的设计往往不够完善,校车天天在这样的道路上行驶让人提心吊胆。一些乡镇由于道路狭窄,标准的校车根本无法通行,只能通过向社会租用面包车接送学生。“按照规定,面包车不能用作校车,但其他还有什么办法呢?”

(三)学校和家庭对于校车安全思想认识严重匮乏

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学生家庭与在读学校之间的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生家长对交通费用的负担能力也相对较弱,不可能投入太多的钱在孩子的接送上。有的学生父母长年在外打工赚钱,将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家长认为孩子小,座位空间大,多坐几个不影响安全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同时,一些学校、幼儿园的师生员工接触交通方面的知识甚少,学校方面较少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仅靠交警部门宣传是杯水车薪,造成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差,拒乘违章超员车的意识远没有形成。

(四)司机年龄驾龄偏大或偏小比较突出,存在驾驶技术隐患

相当一部分学校为了节约成本,低薪聘请新手或退役、即将退役的老驾驶员。此外,相当一部私自学校因办校而去学开车,有的尽管拿了好几年的驾照,但实践经验不多,技术生疏。可见,驾驶员技术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另外,校车驾驶员素质不高,超员、超速改装改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大多是学校聘用一些没有经过专业严格培训的驾驶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

三、加强校车管理的对策

法律法规关键在于实施。校车的安全管理绝不是一两次会议一两个文件就能解决的,重点在于平时的督查监管。校车管理工作是一项大工程,需要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高新大队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高度负责精神,全力以赴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把开展好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领导,搞好思想发动,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研究解决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争取在党委、政府的支持、领导下,组织交警、教育、安监等部门,依法开展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新体制,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调查、梳理本地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交管、教育等职能部门要摈弃各自为政的本位管理理念,针对目前存在的校车安全隐患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学生在校接受交通安全基础知识“量”和“度”等一系列维系学生出行安全的关键问题,各方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商讨、制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使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落实一系列行针对性强、利于学生接受、便于家长共同参与的教育、提醒、督促等应对措施,帮助中小学生尽快掌握了解交通安全基础知识,使他们出行时自觉遵章守制、文明交通并能够主动做好自身安全防范,进而达到交管、教育等部门既各司其责又相互弥补盲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的。

(二)加强校车源头管理

深入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接送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相关基本信息及时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组织车管民警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单位的车辆基础台帐、驾驶人基础台帐、车辆例保台帐、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台帐、车辆自检台帐等台帐资料,同时抽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通知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对车辆所有人、学校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要督促学校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校车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春运、国庆及重大活动时对车辆一个不漏地免费上线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重点检查车辆轮胎、转向、制动、安全门窗(安全通道)、手击锤、灭火器等安全部件和设施,以及座椅分布、排列、保险等情况。并利用数码像机等设备进行影像固定,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校车管理措施落实。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和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为广大学生和儿童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结合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认真搞好校车摸底排查工作。交警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托清校车底子,对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车辆行驶路线等方面进行掌握,健全档案,录入微机,统一管理。

(三)强化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警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幼儿,让家长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部门也要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粉刷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盘、展览事故案例图版、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出游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事故隐患。积极与教育局和全市各中小学校加大联系沟通,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学校不间断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影片等有效手段,加大教育力度。同时,由交警队牵头,组织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学生家长会,加强学生家人对校车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学生家生,不让学生坐超员车、二手车等安全技术低的车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学校校车的违法行为,协助交警部门依法取缔此类校车,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

(四)严厉打击“无资质”校车

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检查,认真核对“三证”,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发现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坚决消除违法状态。

在加大对校车路面监控力度的基础上,坚决查处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载乘学生的交通行为,形成强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校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当前亟待加强的民心工程,需要全体参战单位协调作战,毕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一切可操作性强的刚性政策都应该落实到监管的每一个环节,因为这里绝不容许推诿与扯皮的发生,这里需要所有人的深切关注与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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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咖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人身安全,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了校车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保障校车安全的主要环节,总结一些地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征求部分地方、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研究起草了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11日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再加上警力有限,监管缺位,使得超载成为普遍现象。

如何有效防止超载?草案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发现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草案还规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贴着黑太阳膜,两辆黑校车塞满小学生噌噌跑,一辆超载21人,另一辆超载16人!9月5日,交警在市区北关街上查获两辆黑校车(本报9月7日C04版报道)。黑校车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多种,其中肯定少不了家长们确实有需求。既然一时难以禁止,为保证安全,何不把一些车况良好的黑校车收编为“正规军”?

黑校车存在已久,且有越发猖獗的势头,一放学,就有不少小学生三五成群地寻找“自家”校车回家。按照划片招生的政策,孩子要就近上学,但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实下,不少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削尖脑袋也要把孩子送进离家远的名校。问题就产生了:孩子太小,家长不放心让他们骑车上学,又无暇分身接送,也没有正规校车,无奈给孩子选择有安全隐患的黑校车,可以说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有市场,就有唯利是图者顶风而上。笔者有一次乘车回家,听到两个人在议论,打算买一辆二手面包车,在小区里“收集”20多个孩子接送上下学,还津津乐道地算计每个孩子能挣多少钱……他们的出发点就是为挣钱,想要利益最大化,就要买最便宜的二手车,用有限的空间尽可能多塞几个孩子,安全这根弦对他们来说是恐怕是最次要的。

这样的黑校车上路,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准哪天就爆炸了。7日下午5时许,一辆接送幼儿园学生的面包车在淄博周村庆淄路小方庄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多名儿童受伤(本报9月8日A07版报道)。孩子出事了,很多人痛心不已,可事后再后悔为时晚矣。

笔者认为,在现实条件下,黑校车暂时不能被禁绝,有关部门与其花大力气严查,不如考虑把黑校车收编为“正规军”,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统一配备质量过硬的汽车,司机经过严格培训后才能上岗,超载一次永不得再从事校车司机行业等。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口号里,必须一点一滴落到实处。在美国,校车是最坚硬、最安全的车辆,一辆校车与悍马车相撞,悍马“粉身碎骨”,校车却安然无恙。在为之震撼的同时,是时候反思我们的校车制度了。

文章标签: # 校车 # 安全 # 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