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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运二手车二十多万-揽运二手车二十多万怎么样

tamoadmin 2024-09-12 人已围观

简介1.有50万现金,月收入大约15万元,想购置一款120万以内的车,有什么推荐?2.捂住车标你能区分出这10款车3.12款路虎揽胜运动柴油版二手车值得入手吗4.半年转手亏10万?关于新能源二手车的"冰与火"5.交通肇事案,车牌缺失,没有保险,3年未审,驾驶员无证驾驶导致家人有50万现金,月收入大约15万元,想购置一款120万以内的车,有什么推荐? 120万以内的车很多,现在就看用车需求,喜欢SUV还

1.有50万现金,月收入大约15万元,想购置一款120万以内的车,有什么推荐?

2.捂住车标你能区分出这10款车

3.12款路虎揽胜运动柴油版二手车值得入手吗

4.半年转手亏10万?关于新能源二手车的"冰与火"

5.交通肇事案,车牌缺失,没有保险,3年未审,驾驶员无证驾驶导致家人

有50万现金,月收入大约15万元,想购置一款120万以内的车,有什么推荐?

揽运二手车二十多万-揽运二手车二十多万怎么样

120万以内的车很多,现在就看用车需求,喜欢SUV还是轿车或者跑车?

SUV:宝马X5,X6保时捷卡宴,奔驰GLE,GLS,奥迪Q8,兰德酷路泽,轿车:奔驰S级,宝马七系,奥迪A8L,轿跑:奥迪A7,奔驰AMG C级,保时捷帕拉梅拉。

百万豪车很多选择,SUV首推保时捷卡宴,X6,硬派越野兰德酷路泽,轿车

商务用车多就奔驰S级,喜欢 科技 感就选奥迪A8L,喜欢年轻动感就保时捷帕拉梅拉,奔驰AMG C级和奥迪A7。这个价位就看自己喜欢,无论空间动力还有配置都是已经非常不错了!

当然如果是我的话百万级别应该会选择保时捷卡宴!年轻几岁会选择帕拉梅拉,因为喜欢

买100辆奥拓,雇100个司机,没事开出去得瑟,一会排成s型,一会排成b型。

你都月收入15万了,这点事拿不定主意?15万怎么挣的?月入15万的还想听听年入15万的意见?挣钱挣傻了?

月薪15万,那年薪基本上就是200万。但是不知道题主是不是刚刚购置了房产或者其它大开销,否则不会只有这么点现金。

回到正题,如果题主年龄在40岁以下,那现在新款的740LI M套装的,无论外观还是操控都很给力,内饰也不错。配置非常丰富, 空气悬挂,电吸门,氛围灯,各种配置齐全。颜色建议不要黑色和金色,一个太大众,一个太土。

如果题主愿意再加点预算,帕拉梅拉也是可以考虑的,但是120万估计只能买到乞丐版。

如果年纪再大一点,S350才是你的选择,不过希望不要被别人当成司机:)

容我先羡慕一下楼主,啥工作月入15万啊?

你这收入水平,只要付个首付,2-300万的车问题都不大,看来蛮低调,120万以内的就可以。那就给你推荐几款吧:

先推荐轿车:

1.奔驰S 450L: 这个价位还是选择S级最合适,相信大部分成功人士的人生都绕不开一辆S,配置、动力这些都不重要,只要是S级,气场摆在那,是身份的象征。

2.保时捷 Panamera 4 : 如果楼主年纪比较轻,在40岁以下,那更推荐Panamera,S级比较成熟稳重,年纪轻看上去像司机。Panamera是我的Dream Car,颜值高、动力强、逼格更高,个人觉得除了底盘略低通过性差些,这车几乎没啥缺点。

再推荐SUV:

1.宝马X5 xDrive40i : X5价格现在100万以内,但还是给你推荐,现款X5外观设计大气耐看,比起GLE和Q7,我觉得X5是最均衡的,也难怪在这个级别,它一直是老大。不管你年轻、还是年纪较大,开X5都没有问题。

2.保时捷 Cayenne S : 同帕拉梅拉一样,如果你比较年轻,卡宴更适合你,强劲的2.9T发动机会让你热血澎湃,品牌和逼格也是强于X5、GLE这些车的。

最后给你推荐一款土豪绕不开的神车:

丰田 埃尔法: 如果你家里已经有了豪华轿车,不管是S级、7系还是A8,都不代表你是土豪,只有把埃尔法买回家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豪,进出各大高级会所、酒店会有特殊待遇。

以上就是我推荐的几款车,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请自来,我是检车家的一名二手车检测技师,因为工作原因,我几乎每天都在接触 汽车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还是略知一二的,下面就从我个人的角度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50万现金,月收入15万,妥妥的高富帅了!120万以内的车的话,以你这个收入水平养车自然也是不用考虑的,所以首选肯定还是豪华品牌。下面给你推荐几款:

1.保时捷 帕拉梅拉

保时捷帕拉梅拉,有钱人离不开的一款车。有着D级车的从容,跑车的血统和外观,加上保时捷的品牌加持。性能、内饰、舒适度这些,都不谈了。开上帕拉梅拉,妥妥的成功人士。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梦想着有一辆保时捷啊!而以你月入15万的收入和50万的现金流,买一辆2.9T还是完全没有问题。只是你说你要120万以内,那唯一需要你考虑的就是选装的时候一定不要放飞自我,不然很可能会超预算哦。

2.玛莎拉蒂 Levante

首先我想到的就是玛莎拉蒂莱万特,绝对的高净值人群的首选。比如保时捷,其实再大众的眼里,玛莎拉蒂的格调似乎要更高一点。而作为玛莎拉蒂唯一一款SUV,莱万特的性价比和产品力都是很不错的。当然,买这种车的人也不会像我们买家用车那样去考虑。而且这种百万级别的车,它再怎么也不会比我们家用20万左右的车差。像我们精挑细选对比迈腾、雅阁、凯美瑞,或者速腾、卡罗拉加星瑞,还有可能选错车,但你买玛莎拉蒂,就一定错不了。因为它就是符合你这个收入的一个象征。很多人都说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没必要买那么好,或者车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在国内这个环境下,车真的不是一个单纯的代步工具而已,不然你也不会选择在只有50万现金流的情况下,考虑120万的车吧?

当然,如果你觉得保时捷和玛莎拉蒂作为超豪华品牌,有点高调了,想稍微低调一点,那肯定就是BBA了。

3.奔驰S级 350 尊享版

作为D级车的标杆,百万级的车子绕不开的肯定就是奔驰S级了。当然,这辆车比较偏重商务用途,如果你经常需要见客户的话,我觉得这辆车挺适合你的。入门就是3.0T的动力,6.6秒的百公里加速时间也能让你感受到一些推背感,而奔驰S级的内饰就不说了,吊打同级一切竞品!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怎么样才能不被人当成司机~如果你有这个担忧,那我建议你可以看看宝马7系。

4.宝马7系 740M运动套装

作为BBA中运动的代表,宝马740LI M运动套装可能是最具运动气息的D级车,3.0T发动机,动力比奔驰S级更加强劲,而加上了运动套件之后,更加动感。让你绝对不会看起来像司机~而且你可以看看这一代740的口碑,基本上是没有短板的,虽然内饰上仍然敌不过奔驰S级,但差距也是在越缩越小。

宝马奔驰太“土气”,想要特别一点?安排~

5.路虎揽胜运动版 3.0

路虎揽胜绝对是有钱人必备的一款SUV,不同于揽胜行政的老气,揽运对于年轻人和中年人来说都是不错的选择,年轻人开运动 时尚 ,中年人开活跃动感,120万的预算完全没有问题。比轿车来说,就没有那么沉闷了。

这些都是比较常规的选择了,既可以家用也可以商用,如果你是性能车爱好者的话,奥迪RS5、奔驰C63S、宝马M4都是可以看看的,我就不多少了,一般性能车爱好者都是比较懂车的,说不定比我更专业,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了,就先回答到这里吧,希望能帮到你~

月入15w,仅50现金,不太符合收支

年薪都180万了,还买120万的车啊?要不在加一点买这辆?

就你这点钱还装啥呀,老实在家眯着得了。

捂住车标你能区分出这10款车

现如今车市中,不少车企都采用了双车战略,姊妹车型通过细微的差异错位竞争,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但是很多消费者看见它们表示自己“脸盲”了,一个品牌旗下有两款车型酷似比较常见,但是也有一些“野生兄弟”,虽然来自不同品牌,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比一个品牌的姊妹车型还要相像。看看你是不是车盲,捂住车标你还认识这10款车吗?

陆风x7和路虎极光

区分要点:极光的尾灯尤其是2016款以后是明显的梯形且和保时捷一样灯外凸造型很有机械艺术,后雨刷是隐藏式。前脸的话,除了括号灯还有双梯形构造,车身的话腰线极光是在门把手以下,陆风是贯穿门把手,老司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两者机械工艺漆面相差还是很明显。

手握十来万预算怎么才能买到路虎极光?有的人会让你贷款,或者选择二手车,但是陆风X7给过更“另类”的答案,买辆陆风X7就够了。英文字母车标一挡甚至陆风改一下,你真的分得出来谁是极光谁是陆风X7吗?

当然,这里说的是老款极光,毕竟新款路虎极光现如今采用了星脉同款的设计语言,和老款极光外形差距还是很大的。老款极光主要是运动时尚为主,和陆风X7相比其实细节上有不少的区别,不过一旦穿梭在马路上,看不清车标的时候,还是很难立马辨认出来的。所以,你知道上面哪辆是路虎极光吗?

宝马3宝马5

区分要点:宝马3系和5系前灯和尾灯有很大区别,宝马3系的前灯有个明显的渗入,而宝马5系的灯毕竟平滑。尾灯上宝马3系更扁平且多由熏黑处理,宝马5系没有。

这两款车不用档上车标,都很难分辨出谁是谁,它们就是宝马3系和宝马5系,3系和5系外观非常相似,尤其是双肾造型和天使眼大灯的经典标志性元素叠加,看上去相似度极高。

不过从近几年来,3系和5系的设计语言和细节开始有调整,大灯和格栅相连。当然从新一代3系登场,设计语言和风格都得到了优化,区别就更大了。

路虎揽胜路虎揽运

区分要点:整体外形区别很大,揽胜屁股后翘,揽运比较平坦。你能分出哪个是揽运,哪个是揽胜吗?虽然细节有明显区分,但是走在马路上,绝大部分的人都很难分辨,因为两车大部的粗糙感和轮廓以及设计元素都几位相似,都充满了矩形元素,线条方正,整体风格和布局相似,只有细节有区分,所以才会造成视觉上相近的感受。

保时捷卡宴和众泰SR9

区分要点:不管是SR9去比Macan还是卡宴,区别很大,因为外观工艺差距就很明显,老司机一眼就能看出,厚重感视觉感完全不同。从车尾看两者区别很大,新款保时捷贯穿式车灯辨识度很高

再来看看这两个半路兄弟,遮上车标,众泰SR9长得比Macan更像是保时捷卡宴的亲兄弟。梯形进气格栅,还有两侧雾灯以及圆润前大灯造型以及引擎盖上隆起的线条,整车圆润的风格,细节充满了保时捷品牌元素,众泰SR9不仅外观像,内饰也仿了八九分,不过遗憾的是,山寨终究是山寨,不管是质感还是驾乘体验都不能和正品相提并论。

奔驰大G和北京BJ80

区分要点:前脸看,两者进气格栅完全不同,侧面看奔驰G级的车窗和BJ80区别很大,尤其是大G的中间车窗比较小。

一眼望过去,是不是傻傻分不清楚这两款车谁是谁?当然这和硬派越野车的整体风格有很大的关联,硬派越野往往线条硬朗,造型方正,所以才会有相似的感觉。

但是BJ80和奔驰G级侧面的线条以及整体轮廓的相似度在硬派越野领域中也是非常高的,一眼望去如果不是车头和车窗线条灯以及轮毂细节不同,还真难分辨。所以,上面两个哪个是G?黑色还是绿色?

12款路虎揽胜运动柴油版二手车值得入手吗

2022-12-13发布

路虎揽胜柴油版二手车如果年限还行,车况良好,价格实惠,还是挺好的,值得入手:

1、目前,二手车的价格受到新车市场的冲击很大,新车频繁降价,使二手车的价格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2、为此,车主要对自己车型的新车交易价格有清楚的了解,在良好的条件下,年龄不到一年,如果是市场上最畅销的车型,二手车的销售价格=新车价格(新车净价)x90%;

3、如果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的车型,其二手车价格是=新车价格(新车净价)x80%,如果市场占有率很小,品牌对广大冷车型车主并不了解,其二手车价格大约是:新车价格(新车净价)x70%(甚至更低)。

二手车要看具体的车况的,如果是车龄、车况、价钱都还可以的话,是可以买的,如果之前有过泡水的情况、火烧的情况、出过事故、大修过等情况建议就不要购买了。路虎揽胜柴油版前脸部分,新款揽运前脸用耳目新来形容可谓分贴切网状构造,前进气格栅代替现款车型条幅式进气格栅,方进气格栅相较起老款也变带给我们十分强劲视觉冲击力,同时两侧雾灯和前保险杠也进行重新设计使之看起来加威猛,整个进气格栅运动感愈加强烈与其名称相益彰。

如果汽车状况良好,价格合适,值得购买,作为轻型代步车,还是很不错的,节油,外观,空间,内饰等都不错,比较适合家用车。路虎揽胜柴油版比较简洁、特性化外饰作风极尽形貌的凸显揽胜精深彪悍的外在,锐利且更具光显比照性的前身计划,霸气统统,行政版家族款式的金属前进气格栅,面积简直占据了大半个前脸,可谓是侵犯性统统,硬朗的直线线条构成整个车身,它是能上山、能渡水、能攀岩的强大四驱车。

半年转手亏10万?关于新能源二手车的"冰与火"

最近有两件事让准备买车的人有些头疼:油价飙升和电车普涨。

这样的大环境形势也反向带火了新能源二手车。今年年初,新能源二手车市场就喜迎开门红,售价上涨,以往积压库存三四个月的二手车,如今1个月左右就能被买家相中。

与此同时,嗅觉敏锐的新能源车企也在二手车市场疯狂圈地。

今年1月,蔚来二手车全球首家体验店在杭州汽车城开业。仅一个多月后,蔚来的第二家二手车体验店正式开进了广州番禺区。

位于广州的蔚来二手车体验店

与其他新势力只是推出线上官方二手车业务不同,蔚来则是将“壕”发挥得淋漓尽致,通过实体店为二手车业务引流。

广州的这家二手车体验店就坐落在5A级景区——长隆度假区附近的商圈,几十米之外就是最近新开的蔚来中心。

整个二手车体验店占地面积不算大,仅有一台ES6新车作为展车。据销售表示,该店目前仅有2台二手车供消费者体验,所谓的体验店主要充当业务展示、客户沟通作用。

蔚来ES6新车展示

消费者想要了解蔚来全部二手车的详情,还必须登录官方APP。在该APP相关详情页,每台二手车的入手价格、车辆配置、提车地点、出厂时间、首次上牌时间、表显里程、车辆历史维修记录等信息都有所显示。

蔚来APP二手车显示页面

但从APP来看,售出的二手车并不算多,大约为170台左右。而在蔚来APP中目前全国在售仅有14台二手车,包括12台EC6和2台ES6,绝大多数为BaSS方案;作为参考,截至2022年3月1日,蔚来汽车保有量约为18.3万辆。

随着新能源车保有量规模与日俱增,其他车企的业务触角也早已伸向二手车。

特斯拉、小鹏等几大新势力在近一两年已陆续推出了官方线上二手车业务;吉利、上汽、广汽埃安等传统车企也发布了“保值回购”政策,力求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的信心。

广汽埃安Aion Care+保值回收政策

虽然二手车的买卖有车企兜底,但目前还有不少问题让消费者望而却步

首先是质量问题。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特斯拉天津车主维权案”就用755天告诉我们一个“官方二手车不一定靠谱”的故事。

2019年,某天津消费者通过官网购得一台被官方承诺“车况良好、非事故车”的二手Model S,在几个月后却被发现实则为一台C柱被切割过的事故车。

后续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特斯拉被韩潮告上法庭,二审维持原判,即向车主“退一赔三”,共计赔偿151.88万元。

再者,还有首任权益权的保留问题。

比如,前面提到的蔚来二手车主仅享有首任车主的部分权益:BaaS方案免费换电的次数由首任车主的6次降低至2-3次;取消免费终身质保等等;

此外小鹏、岚图、理想等新势力的第二任车主也不享受终身质保权益……

蔚来二手车主权益

无论是质量漏洞,还是首任车主权益被削弱,这些问题都在消费者普遍对三电安全、新能源质量抱有担忧的前提下,增加他们购买二手车的顾虑。

让官方卖二手车变成带刺的玫瑰。

本来属于买卖双方、车企共赢的局面,但因为信息不对称、商家唯利是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一系列问题存在,就像一根根刺,刺向买家。

当然这只是个例。新能源二手车市场依然需要官方出手,通过更完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通收与卖的通道,从而提升品牌价值和保值率。

毕竟盘活整个新能源二手车市场,不仅仅是车贩子的任务,还是车企应该做的事情。当新能源车流通更顺畅、产品更保值,消费者选择新车时顾虑减少,销量也更可观。

放眼整个二手车市场,不难发现大家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虽然近期芯片、电池等原材料上涨以及补贴退坡,让新能源新车和二手车的价格水涨船高,但依然不能忽视新能源车贬值快的深层问题。

“半年转手亏10万”、”二手车商亏钱卖车“等新闻比比皆是,保值率低一直都是新能源车的痛。

央视财经采访画面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月最新数据显示,三年车龄的二手车保值率水平为51%,插混车三年车龄的二手车保值率平均为61.3%,远低于燃油车的水平。

从主流的细分车型来看,只有特斯拉、蔚来、比亚迪、欧拉等热销车型,以及保时捷Panamera、路虎揽运、宝马5系等贵价插电混动车型,能保持90%-60%的三年车龄保值率。

那些销量不佳、热度低的新能源车就算“骨折价”转让,几乎无人问津。比如在某大型二手车平台上,这台天际ME7上牌不到两年,表显里程0.8万公里。新车含税价为39.82万元,二手价仅为15.98万元。

某二手车平台天际ME7产品页

位于广州市郊区的二手车商陈先生坦言,虽然现在的新能源很火,但二手车贬值太多,他也不敢大量收车,只能收一些20万以下或者知名度高的新能源二手车,不然亏本风险太高,难以承受。

来自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表明,2021年新能源二手车3万-12万价格区间占比高达82.01%,其中接近7成是8万元以下。显然,中低端车才是新能源二手车的主角。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购买二手车的车主基本都是价格敏感型的消费者。预算高一些的消费者必然会把目光瞄向新车市场。

如今的新能源新车市场从几万元的微型车,到几十万的高端车型应有尽有,电池、智能技术也日新月异,谁还会选择一台续航能力每况愈下的二手车?答案一目了然。

中低端车集中度高、购买欲望不强、市场需求量不大让新能源车的二手车市场彷佛处于未曾破晓的前夜。即便新车涨价带来了二手车热潮,恐怕也只是短暂性的周期现象。

人人都说”新能源车是未来“,为什么却只拥有如此之低的保值率?原因有三。

一是新能源车的产品特性复杂,属于最根本的原因。

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电池,它占据整车成本30—40%,但能量密度、电池寿命又会逐年衰减,更换电池的费用相对比较昂贵。

如果新车的话,几乎各个品牌每升级一款,续航里程都会大幅度提高。甚至现在1000公里续航都不再是梦,更让电池折寿的二手车显得拉跨。

赛力斯SF5

另外,新车越卖越便宜,技术越来越先进,也显得旧款车型更加不值钱。

去年上市的大改款理想ONE 2021版本就是绝佳案例之一,其相比2020款不仅了升级了辅助驾驶、新增了电动按摩座椅,还提升了续航里程,但新旧两款车型仅相差1万元。这意味着旧车主的理想ONE间接贬值。

2021款理想ONE

二是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

作为配套设施的充电桩,也是影响新能源二手车流通的原因之一。目前充电桩绝大部分都布局在一二线城市,对于生活在三四线城市和长途需求的群体来说,新能源显然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二手车的新能源车亦然。

所以,新能源二手车多数仅限于发达城市之间的流通,流通性显然比燃油车低。

三是市场行为与政策因素。

对于因应燃油车建立的车况检测、旧车估值、维修整备标准,二手车商和第三方机构可以说是轻车熟路。</span

交通肇事案,车牌缺失,没有保险,3年未审,驾驶员无证驾驶导致家人

你是要找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么?还是怎么样?先给你看下一个交通律师的案例吧,你再做决定。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交通事故类(截至2012-02-26)

目录(共50例)

(一)以未告知拒理赔,损失确定应赔偿

(二)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精神损失获得理赔

(三)无证驾车清运垃圾撞人,村委会选人过失承担责任

(四)一次车祸两人伤,强制保险按比例分配

(五)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也有责任

(六)保险单上未签名,格式条款不免责

(七)现场变动难定责,法院判决来确认

(八)车主未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要担责

(九)“二手车”保单事故后批改,保险人同意续保就应赔偿

(十)丢失车牌不申报,发生事故需担责

(十一)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仍应赔

(十二)试车员驾驶未交付购车人的车辆肇事,汽车公司被判担责赔偿

(十三)公司职员交通事故致残被解雇,法院调增残疾赔偿金

(十四)擅自驾车出事故,车主有错同担责

(十五)乘客摔下车受伤引发保险赔偿争议,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赔付

(十六)保险公司拒理赔,告知不明判给付

(十七)车祸之后签署的一次性赔偿协议合法,当事人不得单方反悔

(十八)车头车尾牌照不同,撞他人一起担责,司机、车主及车头车尾所属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十九)厦门终审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农民工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50万

(二十)车辆超载压垮高架桥,3名司机被判徒刑并付巨额赔偿

(二十一)购二手车未过户上路肇事,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理赔

(二十二)公路晒麦引发事故,管理部门失职担责

(二十三)特种车也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救护车肇事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四)交通事故胎儿,精神抚慰获支持

(二十五)出好意同乘一车,出事故司机有责

(二十六)父亲车祸身亡,遗腹子索赔抚养费获得支持

(二十七)交通事故受重伤,继发癫痫获续赔

(二十八)车祸导致孕妇早产,法院认定新生儿亡应获赔偿

(二十九)婚车司机交通肇事,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十)费用超出交强险,按比分配赔偿额

(三十一)父亲“无证”驾车轧儿子,母亲状告保险公司获赔偿

(三十二)车辆保险变更期间出险,保险公司应负保险责任

(三十三)事故责任说不清,保险公司要赔偿

(三十四)高速公路置砖块,管理不善有责任

(三十五)受伤未愈强行出院,损失扩大自己分担

(三十六)证照不符驾车肇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三十七)司机因私酿车祸,车主疏忽也摊责

(三十八)司机乱停车,乘客随开门,剐伤行人后三方摊责任

(三十九)保险公司对未实际撞人之事故不负交强险责任——江苏常州中院改判李华荣等诉保险公司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十)四名农民工车祸遇难,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四十一)紧急避险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的适用

(四十二)河南“1·21”交通肇事案民事部分一审宣判,6被告赔偿6者亲属190万

(四十三)扣满12分仍然驾车肇事,保险公司拒赔未获支持

(四十四)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计算无法律关联——上海一中院判决王国珍等诉陈伟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十五)车翻摔残车内客,无偿搭乘也得赔

(四十六)违规设置减速带,发生事故也担责

(四十七)车辆送修期间出事故,因未投保车主需担责

(四十八)驾驶人醉驾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负责赔偿

(四十九)事故导致车辆贬值,肇事方应依法赔偿

(五十)事故虽然处理完毕,漏算项目仍应赔偿

内容由盈科律师网于律师为您提供

(一)以未告知拒理赔,损失确定应赔偿

2006

年8月,叶某为自己的汽车与某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其中约定第三者责任险为10万元。同年9月16日,叶某在送同事小金回家的途中,与三轮车相撞,致使小金亡。事故发生后,叶某拨打110报警,经交警处理,认定其负事故全责。法院判令叶某赔偿受害人小金13万余元。后叶某将相关理赔材料交到某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其未及时告知为由不予理赔。今年2月,叶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款8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单上载明的内容,叶某应该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被告报案,否则被告无法核实事故损失,故被告拒绝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叶某未在48小时内向被告报案,但其拨打110报警,事故现场在交警支队的控制之下,不存在损失扩大的情形;且该起事故损失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定,也不存在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形。据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叶某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款8万元。(2008.7.8)

(二)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精神损失获得理赔

2006年4月,原告刘某将自有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玻璃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2007年1月,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当场亡。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原告刘某赔偿者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3.8万余元。事后,刘某前往被告处理赔时,被告以原告造成的损失含有3000元精神损失,按照保险条例不在被告理赔范围内为由,拒绝理赔。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原告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了精神损失拒绝理赔的条款,因此,被告应当理赔3000元精神损失。5月4日,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原告刘某13.8万余元保险金。

(三)无证驾车清运垃圾撞人,村委会选人过失承担责任

2007年6月的一天清晨,王某持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未经检验的拖拉机清运垃圾,行驶至某岔口时,遇到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拐弯,结果两车相撞,由于于某未带头盔伤势较重,不幸身亡。事后,王某支付了者家属部分款项,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王某负主要责任,于某负次要责任。由于王某是为某村委会清运垃圾的,当年9月,于某家属一纸诉状将王某及该村委会告上法庭,以村委会雇佣王某为由,要求两被告还需共同赔偿各项损失38

万余元。

庭上,王某对者家属的赔偿要求仅仅在部分数额上有意见,而村委会则表示自己不应该作为被告,并且在事发后考虑到者家属的情况,村委会已经主动借款7万元给者家属,要求法院驳回者家属对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说,王某接受村委会的委托,用自己的拖拉机为村委会清运垃圾,村委会则定期支付清运费,王某与村委会之间形成承揽关系。因事故是在王某持失效驾驶证驾驶车辆清运垃圾过程中发生,因此村委会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30%赔偿责任。

该法官介绍,承揽一般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承揽与雇佣往往会产生混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双方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选任有过错,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具有明显过错。本案中村委会应该事先了解王某是否有驾驶资格,但村委会没有掌握该情况却让王某负责清运垃圾,导致发生事故,因此村委会理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四)一次车祸两人伤,强制保险按比例分配

2007年12月22日,原告杨春民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沪杭高速公路与被告郑孝锋雇佣的驾驶员陈雨木驾驶的中型厢式货车发生尾随碰撞,造成原告杨春民及其车上乘员徐奎受伤,徐奎经抢救无效亡。2008年2月,原告杨春民与者徐奎的家属分别向海宁法院起诉,均要求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强制险的赔偿限额是指一次事故的额度,当出现多个受害人的情况时,应按照各自的损失额按比例分配。

据此,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21日判决保险公司对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亡和受伤的当事人,根据两者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按比例赔偿,其中赔偿原告杨春民1.7万余元,赔偿徐奎亲属4万余元。(2008.7.25)

(五)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也有责任

2007年3月9日,金川乡农民罗南海以4380元的价格,买下了邻村洪善发的一辆无牌报废的拖拉机。第二天,罗南海的亲戚王济伯驾驶拖拉机至“胎盘石”路段时,让罗学习驾驶,自己在副驾驶位置指导。因操作不当,拖拉机行至不远就从公路左侧坠入河中,王当场亡,罗身体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罗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3月29日,罗与王的家属达成协议,罗赔偿39000元。6月28日,歙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10月9日,王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把出卖拖拉机的洪善发告上法庭,认为洪的出卖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请求赔偿各项损失的

30%合人民币40000元。而洪认为,他出卖的只是废品,只能与罗发生买卖关系,根本与原告主张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力间接结合,判定被告承担该起事故的15%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18479.74元。

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被告违反国家报废车辆回收强制性规定,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导致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客观上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险隐患,被告的出售行为与罗、王的共同危险行为间接结合,实际导致了车毁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被告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间接结合侵权形式是共同侵权的一种,是指由动态行为和静态行为相结合组成的,当然这里的动态与静态只是相对概念,其参照是损害结果发生的过程。具体一点说,侵权行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动实施了某行为,该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成为可能,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

本案中罗南海的违法驾驶是主要原因;另一部分原因力是为损害发生提供了条件,这一原因力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是损害发生的间接原因,二者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损害事实。本案被告违反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强制性规定。(2008.6.3)

(六)保险单上未签名,格式条款不免责

2005年9月5日,原告为自己的出租车向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5万元。被告向原告收取了相关的保费后,发给原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单,但原告本人未在保险单上签字。2006年1月31日,原告雇佣的司机驾驶出租车将两名行人撞伤后驾车逃离现场,原告得知后即报案并将车送至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原告遂赔偿两受害人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其后原告向被告提出理赔事宜,被告认定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属保险责任,不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投保单上关于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属格式条款,有关于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免予赔偿的内容。但原告并未在该合同上签字,不能证明被告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原告注意该条款及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故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不能免除。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给付原告贺冬颖保险赔偿金人民币43185.60元。(2008.5.29)

(七)现场变动难定责,法院判决来确认

2006年1月18日,张家港金港镇的卢士华驾驶汽车时,将行人赵某撞伤。由于当晚下雨,卢急于送赵某前往医院抢救,双方未在现场报警。次日,卢士华向该车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报了案。该事故因事故现场变动,交警部门无法查证事故的全部事实,未作责任认定。同年9月,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卢士华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卢士华系机动车一方,在没有证据证实赵某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判决卢士华赔偿赵某经济损失39000余元。卢履行赔偿义务后向大地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则认为,由于卢自身原因导致责任大小无法确认,要求重新确认责任并按比例赔付。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卢士华在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未能报警,导致现场变动,交警部门未作出责任认定,但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中依据事实对事故责任予以确认。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已判定卢士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合法有效,应予认定。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大地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卢士华理赔款39000余元。(2008.5.27)

(八)车主未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要担责

2007年4月25日19时30分许,被告叶长城驾驶顾惠新的无号牌“五羊WY125”二轮摩托车与原告黄建军所骑自行车发生相撞,致原告受伤。常熟市公安局出具责任认定书认为,叶长城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建军不负事故责任。经司法鉴定,原告黄建军因交通事故致左三踝骨折,左腓骨骨折,其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顾惠新向原告支付了人民币10000元。

后原告将肇事人叶长城及“五羊WY125”二轮摩托车车主顾惠新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被告顾惠新辩称,叶长城未经其同意擅自驾驶摩托车,因此不同意承担车主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车主顾惠新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摩托车登记手续,也未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保险过错。

2008年5月27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车主顾惠新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被告叶长城承担赔偿责任。(2008.5.27)

(九)“二手车”保单事故后批改,保险人同意续保就应赔偿

2007年7月23日,案外人韩良君(原车主)为苏FEW451号桑塔纳轿车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其为该车向上述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商业险)一份,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特约险。保险期限均自2007年8月5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4日24时止。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单明示告知中注明:“4.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07年10月9日,韩良君将该被保险车辆转让过户给本案原告黄前。次日,黄前驾驶该车与赵荣香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乘车人王小红经抢救无效亡。同月24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前、赵荣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小红无责任。今年2月26日,有关部门作出伤残评定,确认赵荣香骨盆损伤属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当日,黄前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于同日办理了交强险批单,同意自2007

年10月11日被保险人由韩良君变更为黄前。同日,黄前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商业险)保险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同意变更,其他条件不变。随后,黄前要求被告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为由拒绝赔偿,引起纠纷。

法官说法商业保险不应比照交强险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二手车”未及时批改商业保险单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承担商业保险责任问题。近年来,交强险实施过程中,交强险的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统一,即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后,无论车辆发生几手转让,即便保险公司没有批改保单,并不影响交强险的效力,保险公司任何情况下都要依据保险合同对事故中的第三者承担责任。那么,商业保险合同能否比照交强险呢?

主审法官认为,商业保险不应比照交强险。他说,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他性;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有着特定的相对方。通常情况下,合同一旦形成,当事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特定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相对特定的。商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投保车主,一方为保险公司,合同也只在这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车主发生变化后,保险合同经保险公司批改,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依照新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合同未经保险公司批改,由于原保险合同只对原车主有效,原合同对新车主并不自然产生法律效力。交强险打破了原有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视为法律规定的特例,不应以特殊性来推导一般性。法律未作特别规定时,仍应坚持合同的相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那么,本案事故发生前并未依法变更合同,法院为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呢?这实质上涉及民法上追认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案中,保险事故发生后,原告黄前当即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被告收到报案并委托他人代为查勘,已知晓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在此情况下,被告仍然为原告办理了保险单批改手续,且在保险批单上注明其他条件不变,应视为其已经对加大的风险进行了评估认可,同意继续承保,因而保险合同利益已随保险车辆的转让转移至原告,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黄前交强险理赔款60000元,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特约险)理赔款105129.86元。(2008.5.27)

(十)丢失车牌不申报,发生事故需担责

2007年11月9日,一辆车牌号为冀G40109的黑色小轿车与原告郭泽驾驶的摩托车在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新华街入口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肇事后小轿车逃逸。交警支队认定小轿车方应付事故全部责任。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查明,冀G40109车牌号实为红色金燕CZ212

消防指挥车所有,车辆所有人为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但该车已在库房中停驶数年,所有人称该车号牌不知何时丢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号牌是证明车辆身份的标志之一,按有关交通法规,车号牌必须与公安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配置。被告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作为车号牌所有人负有对车号牌的管理义务,丢失后亦应及时申报。因其管理不善,致车号牌为肇事车辆所用并上路行驶,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故赔偿责任应先由车辆号牌所有人承担。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车号牌的所有权人赔偿原告郭泽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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