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价格 二手车价格

重庆市二手车交易流程_重庆个人二手车出让

tamoadmin 2024-07-01 人已围观

简介1.重庆二手车过户流程1、手续: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养路费凭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2、费用:二手车公平价格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3、流程: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

1.重庆二手车过户流程

重庆市二手车交易流程_重庆个人二手车出让

1、手续: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养路费凭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2、费用:

二手车公平价格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3、流程: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

根据税法规定,车辆、船舶发生过户、迁移的,应于发生过户、迁移之日起30天内,携带当年度的纳税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证书”分别到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而当年度未缴纳车船税(或以前年度有欠税)的,须完税后再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扩展资料:

二手车过户前的准备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裸车现价)1%收取,公户(裸车现价)3%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10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百度百科-二手车过户

重庆二手车过户流程

重庆二手车过户费:

1、从06年10月1日,国家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受二手车管理新办法影响,重庆市取消了二手车交易过户费,出台了新的收费办法,同原来的过户费比,费用至少下降了一半。为此,二手车交易量增加三成;

2、新的二手车过户办法规定,收费标准定为五个挡次,其中,1.0升或1.0升以下排量的二手车,最低收费标准为200元;2.8升或以上排量的二手车,最高收费标准为2000元;货车和客车的收费标准分别是1100元和800元;

3、不过,目前重庆二手车过户费用中,代办公司服务费为200元,安全码费为150元,牌照费为125元。

百万购车补贴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同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号牌;

7、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9、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五、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临时移动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通行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十日;确需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取得本市核发的行驶证的机动车,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交通信息卡,上道路行驶时应随车携带。?

机动车交通信息卡不得转借、冒用;遗失、损坏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领或者换领。?

第十条? 机动车所有人实际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变更资料。?

第十一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排放合格。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二手车 #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