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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承运人,二手车交易人

tamoadmin 2024-07-17 人已围观

简介1.乘坐黑车有什么危害,为什么不能乘坐黑车?2.哈尔滨机场巴士时刻表哈尔滨机场巴士2号线时刻表路线图3.小商品购销合同5篇4.私自买卖购车指标存四大风险5.闲鱼怎么用6.农村客运发展和群众出行难情况调研报告7.关于规范非车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昨天下午,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发布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与征求意见相比,私家车成为网约车仍然要变更为运营车辆,同时要求司机为北京户籍,车辆为北

1.乘坐黑车有什么危害,为什么不能乘坐黑车?

2.哈尔滨机场巴士时刻表哈尔滨机场巴士2号线时刻表路线图

3.小商品购销合同5篇

4.私自买卖购车指标存四大风险

5.闲鱼怎么用

6.农村客运发展和群众出行难情况调研报告

7.关于规范非车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手车承运人,二手车交易人

昨天下午,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发布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与征求意见相比,私家车成为网约车仍然要变更为运营车辆,同时要求司机为北京户籍,车辆为北京牌照。而网约车车型较征求稿稍有宽松,“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T”改为“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由“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不小于2650毫米。此外,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对于在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变化

 人员 北京户口仍是保留“门槛”

 10月8日,北京市公开发布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面向大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过研究和制定,昨天,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外发布。

 《细则》指出,从事网约车仍要求本市户籍,要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网约车驾驶员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驾驶机动车未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

 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不过,驾驶员年龄有所更改,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已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从业申请流程,本市实行“一口办理、全程代办”,12月21日起在市政服务中心市交通委运政业务窗口受理网约车平台和车辆申请。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和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9个网点)受理网约车驾驶员申请。

 车辆 车辆轴距略有放松

 记者注意到,新版《细则》规定车辆仍必须满足京牌车要求,同时车辆性质变更为运营车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细则》对于车型的要求有所更改,其中,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T改为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并去掉了原条目中“7座乘用车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新增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等规定。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调整在车辆的轴距和排量上有所降低,跟传统的巡游车(出租车)接近,但是又高于传统的巡游车(出租车),这样会为两个行业融合发展打下基础。

 平台 为车辆、人员提供保险

 《细则》将原“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及公安部门相关标准要求”的表述改为“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能向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实时发送位置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实时发送报警信息。”

 《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应取得经营许可,经营期为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要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包括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另外,网约车服务平台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管理

 网约车运力规模将管控

 《细则》对北京市网约车车辆规模提出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应当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综合考虑本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空气质量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实施总量规模评估,编制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报市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北京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的总量不会无限度发展,在对市场进行调研后,会对总量进行管控。

 运价取市场调节方式

 京华时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车专用。正式文件取消“指导价”的表述,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出具本市出租汽车专用,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文件要求,网约车要与巡游出租车实行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为乘客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之前网约车价格低主要是因为补贴,近期网约车减少补贴后,价格已经提升,高峰时段甚至比出租车高,未来低价网约车或不复再现。

 将建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信用记录

 为保障乘客利益和安全,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做出了必要的规定。《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驾驶员队伍稳定责任,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相关部门还将建立经营期限制和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制度,对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退出。还将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出租汽车协会将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还将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克隆车和价格违法行为。

 □其他

 三个文件进行125处修改

 昨天,与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一同发布的还有《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此前,《实施意见》、《细则》和《合乘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已于10月8日至14日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了公众意见征集。其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建议8825件、9246条。

 市交通委经过对9246条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3367条,占36.42%);二是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及管理(2698条,占29.18%);三是出租汽车数量调控(1292条,占13.%),以上3项共计 7357条,占79.57%。另外,在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打击非法运营、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等共1889条,占20.43%。

 据介绍,意见中,表态性意见7736条,占83.7%。其中,赞成的占六成左右;建议类的共1510条,占16.3%。综合分析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市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梳理研究,并将3个文件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在3个政策文件中做出修改总计125处,其中,《实施意见》修改77处,《细则》修改40处,《合乘意见》修改8处。

 顺风车也须为本市号牌

 记者了解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显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本市将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合乘出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每车每日派单次数不超过2次。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目前最符合共享经济的一种共享出行方式,同时对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都有积极作用。本市鼓励广大市民依法合规积极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关于限制合乘频次的规定,重点是对网络平台提供合乘服务派单时的限制,这也是结合了北京市民平均每人每天上下班通勤两次的实际情况,同时避免借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情况。

 网约车指标或先保专车司机

 另外,《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要建立出租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巡游车和网约车要有合理的运力规模与结构。北京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交通拥堵压力大,同时考虑空气质量、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网约车的总量不会无限度发展,会进行总量控制。

 《实施细则》也已指出,网约车要实施总量规模评估,编制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报市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目前,北京的网约车市场减少补贴后已经逐步恢复理性,职能部门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后,会在运力规模上进行管控。

 “如果总量有限,指标肯定要先确保专职司机,兼职司机进入网约车的机会就会大大降低。”上述人士表示,网约车司机职业化将是未来趋势。

 同时,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私家车转网约车首先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即变更营运性质登记为营运车辆。车辆性质的转变将意味着私家车主成本提升。记者从某汽车4S店了解到,私家车转为网约车后,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以及年审等费用也均会增加。以目前车型最多的丰田凯美瑞为例,其中,乘客责任险等保险费增加约2300元,保养和维修费用增加约6500元;另外,私家车6年内免审,变为运营车辆后一年一审,约300元。综合计算,私家车变更为网约车后,每年费用增加约9000元。另外,其二手车售价也将折损,首年折损率较私家车至少高出10%。考虑到受上述条件,不少兼职开专车的司机也将会主动退出。

 □追问

 1 北京出租汽车行业为何要总量调控?

 出租车运力管控国内外通行

 市交通委表示,出租汽车具有服务双方的流动随机性和消费的一次性等特征,属于难以完全实现市场化放开竞争领域。同时出租汽车又属于小客车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加剧交通拥堵。

 国际上绝大多数特大城市(东京、纽约等)和国内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运力管控。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一方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另一方面,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缓解交通拥堵。

 2 “京籍京牌”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人口调控和缓堵是考虑重点

 市交通委介绍,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严重影响了首都核心功能的发挥。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至2020年,将人口控制在2300万。出租汽车既是首都窗口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

 同时,这也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7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已远远超出道路和环境的承载力。近年来本市持续实行机动车总量调控(摇号限购)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机动车需求管理措施,同时对非京籍人士购车和外埠进京车辆也实行了限制政策。未来,将继续下大气力综合施策、治理交通、缓解拥堵。

 3 巡游车和网约车如何实现融合发展?

 构建相互独立补充的市场体系

 本市现有出租汽车7.1万辆(含郊区区域运营电动小客车)。市交通委介绍,多年来,巡游车以其“门到门”为特点的客运方式,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满足了部分个性化出行需求。同时也应看到,巡游车以道路巡游载客为主,供求信息不对称,随机性强,易产生空驶里程;车辆供需矛盾严重时,驾驶员易出现拒载、挑活、服务质量不高的现象,极个别驾驶员存在绕路、多收费等严重违章行为。

 而新兴的网约车仍属于小汽车交通范畴,与大城市交通中倡导的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的理念相比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因相关法规滞后,网络平台、车辆、驾驶员无合法营运资格,平台没有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乘客安全与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出现低价竞争及特殊时段抬高价格现象,侵害了乘客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还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巡游车与网约车是出租汽车的两种服务方式,未来将统筹两种服务方式融合发展,并与城市客运交通融合,满足乘客个性化的出行服务。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逐步构建既相互独立、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新型市场体系。

 4 未来本市出行结构如何进一步优化?

 绿色出行比例三年后将达75%

 市交通委介绍,首先,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到2020年,力争绿色出行比例从目前的70%提高到7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由现在的554公里增加到900公里以上,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750米覆盖率达到90%,形成地铁站点15分钟半径圈。

 同时,打造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实现1000公里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提升地面公交运行速度,推广各种定制公交线路,通勤出行将更加方便、快捷。打造3200公里自行车道路系统,继续新增5万辆公租自行车,总规模达到10万辆以上,鼓励和规范共享自行车发展模式,更好地解决公众短距离绿色出行及公共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问题。

 □网约车企业反应

 细则调整体现听取民意

 对于昨天北京发布的网约车实施细则,滴滴出行认为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细则在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朝着更合理和宽松的方向做了修改。例如,北京增加了5个月的过渡期,上海将车辆轴距调整为2600毫米,且没有对排量的限制。这使得网约车平台能有更多时间来适应新政要求,也有更多低排量车辆符合规定,在更加环保的同时可以继续为人们提供出行服务。

 滴滴方面称,未来一段时间,更多城市会陆续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希望在更多地方广纳民意,以方便人们出行、绿色环保、推动新业态和城市交通发展为出发点,在车辆轴距、排量、车价、车龄以及过渡期等方面制定出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更好推动出行行业健康发展。

 神州专车方面也认为细则在意料之中,神州专车表示,公司全部司机、车辆经过细致筛选、认真培训等,这些做法与新政指导精神也完全契合。各地网约车管理办法细则的定稿陆续发布,对神州专车并无影响。

 对于细则要求的当地户籍的人才能做网约车司机,神州专车则表示,该要求会增加一些司机工资成本,但并不构成实质影响。神州也会主动与各地各级管理部门做好对接,满足平台、车辆和司机资质等各方面的要求。

 此外,北京拼车新规的落地,对拼车平台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嘀嗒拼车市场负责人李金龙表示,此次落地新规的调整代表了北京和上海地方对共享互助出行的肯定和鼓励,在政策细则制定方面,显示出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尊重企业发展自主权的特征。为此,嘀嗒拼车对共享互助出行的未来充满信心,嘀嗒拼车也将积极与部门一起,共同提升道路利用率,继续发挥缓堵保畅的绿色效应。

 ■网约车驾驶员资格

 1.本市户籍;

 2.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6.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7.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驾驶员拿证八步走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人本人通过“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网址:://cz.bjjtw.gov.cn)完成网上注册、登录,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申请人于10个工作日内查看审核结果,预约现场确认及约考的时间和地点,并自行打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审核结果告知书》。

 二、现场确认及约考

 申请人经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申办材料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交验纸本材料,集指纹和照片,办理约考等相关事宜。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申请人本市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市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结果告知书》;

 5.两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

 三、考试

 申请人持准考证、和驾驶证按预约地点和时间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

 四、查询成绩

 申请人在考试结束4个工作日后,通过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网址:://cz.bjjtw.gov.cn/)、“北京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网站(://.bjysj.gov.cn/)信息公开栏目、交通行业服务热线电话“12328”查询考试成绩,区域科目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核(实操)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告知。

 五、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考试合格的申请人,5个工作日后到北京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同时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

 申请人如有不合格科目,在考试结束30日后,到北京市交通运考试中心或各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工作站约补考。

 六、接入网约车平台

 个人自有车辆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与车辆所有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出租汽车企业自有车辆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与出租汽车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出租汽车企业应与驾驶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网约车平台公司自有车辆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与驾驶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购买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办理上岗手续

 网约车平台公司业务人员携带驾驶员有关证件和申办材料到北京市Ⅴ通运输考试中心办理上岗手续,3个工作日后领取办理结果。

 1.驾驶员、驾驶证的原件及氩印件: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

 3.驾驶员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登记表》;

 5.驾驶员与平台公司、平台与出租汽车企业各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信息核对服务结果告知书》;

 7.《驾驶员与车辆对应信息汇总表》;

 8.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八、签注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签注后,申请人即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乘坐黑车有什么危害,为什么不能乘坐黑车?

运车管家,是中国商品车运输服务移动互联网第一平台,是北京运车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旗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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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机场巴士时刻表哈尔滨机场巴士2号线时刻表路线图

“黑车”是指那些无正常营运手续,也就是“未经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黑车”不仅仅存在于某一地、一市,而是全国性的问题,更是长久困扰运政管理部门的“顽疾”。

乘坐“黑车”有着诸多危害性。

一、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据了解,“黑车”司机除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外,有的甚至从未参加过正规车辆驾驶培训,他们驾驶技术较差,漠视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淡泊,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危险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最大的降低“黑车”上路成本,“黑车”司机经常私下购买未经过合格检验的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这些车辆安全性能差,车容车况不佳,制动效果不好,这样的车辆行驶在道路上,不仅影响周边人、车安全,还大幅降低道路通行能力,给道路造成拥堵,影响交通正常秩序。在运行过程中“黑车”司机经常为了逃避打击,行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一旦发现有可能是执法人员的车辆或者行踪的,为逃避打击往往加速逃离或将车开进偏僻道路和便道来逃避打击,在这期间往往会发生由于路况的改变或者不熟悉等情况造成事故,形成隐患。

二、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黑车”司机身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黑车”聚集点甚至有拉帮结派的倾向,近年来,“黑车”强揽乘客,敲诈、勒索乘客的频发,有的甚至谋财害命,严重影响了乘客的出行安全。乘坐“黑车”的价格与出租汽车相比往往并不便宜,当正规出租车被排挤出市场后,“黑车”对部分区域进行垄断,“黑车”司机对于乘客能“宰”就“宰”,甚至发生车辆行使半路后以言语、器械威胁乘客,恶意加价。历年来,执法部门从取缔的“黑车”上搜出的管制刀具不计其数,巨大的安全隐患威胁着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相比正规出租车,乘坐“黑车”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正规农村班线客运车辆在法规强制下都购买了承运人责任险,这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出租汽车均为乘客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维护乘客权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黑车”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没有购买营运车辆意外险,他们不会为乘客承担意外伤害保障,一旦发生问题,多数人会选择现场逃逸,想方设法逃脱责任追究,最后乘客往往找不到事主,投诉无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此我们提醒市民,请不要乘坐没有保障的“黑车”。

四、“黑车”司机身体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在执法部门历年来查获的“黑车”司机中,一些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其中,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的占有相当的比例,甚至肢体残疾影响正常驾驶的人员也在从事“黑车”营运,对乘客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这些“黑车”没有正规的组织,司机也缺乏相应的管理,而正规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由单位统一管理,会对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保证市民百姓的出行安全和人身健康。

“黑车”的如此盛行,主要原因是:少数车主受到经济利益驱使,利用“黑车”偷漏国家税费、运营成本低的优势,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牟取非法利益,特别是在公交农村支线、城乡结合部及遇节日、学生放、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造成的客流高峰期,“黑车”更为猖獗。

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要乘坐合法营运的出租车,文明出行,珍惜生命,拒乘“黑车”,支持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黑车”,彻底铲除“黑车”生存的土壤,积极推进库车的城市交通健康快速发展。

小商品购销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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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机场巴士现有在运营线路三条,分别为机场巴士1号线、2号线和3号线。

发往机场方向

1号线:从民航大厦(中山路99号发车-经停埃德蒙顿路(埃德蒙顿路75号站-机场,早5:00(每半小时一班至晚20:00(晚21:00发最后一班车;

2号线:从会展中心发车(海河路-经停天洋宾馆-农垦大厦-通乡商店-哈慈-锅炉厂-乐松广场-和兴商厦-学府宾馆-服装城-哈西客站-齿轮路-二手车市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发车时间为:早5:00至晚20:00每半小时一班次;

3号线:从哈东站-太平桥(黑龙江工程学院,逸夫图书馆墙外、商委斜对面(红旗大街与明德街交口-军工(龙威大厦汉斯烤肉对面-道外客运站(南极街115号-八区(南极街负171号-中央大街(经纬二道街59号-新阳路(新阳路277号、安红街街口附近-齿轮路(城乡路419号机场巴士站-太平国际机场,早5点30发车至晚18:30每40分钟一班。

发往市区方向

1号线:机场发车后-经停康安路-通达街-安发桥-火车站-民航大厦,早7:30至航班结束,以航班架次发车;

2号线:机场发车后-经停齿轮路(机场路7号风行车行门口-哈西客站-服装城-学府宾馆-和兴商厦-乐松广场-锅炉厂(锅炉厂正门天桥下三大动力路309号-哈慈集团(9路公交车中点近乡街61号-通乡商店(通乡商店过街天桥下红旗大街40号-农垦大厦(北大荒酒店门前红旗大街122号-天洋宾馆(红旗大街和汉水路交口-会展中心(红旗大街华旗饭店门前,早9:00发车至晚00:30,每40分钟一班次;

3号线:机场发车后-经停齿轮路-顾乡-中央大街-八区-道外客运站-军工-太平桥,早9:30发车至晚00:30点结束,每40分钟一班次。

4机场快线机场发车后-火车站,早11点30点发车至晚19:00结束,根据航班架次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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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大巴路线

机场巴士1号线

运行时间:首末车:05:00-20:00

票价信息:票价20元每30分钟一班

公交公司:哈尔滨市机场运输有限公司

民航大厦→埃德蒙顿路→太平国际机场

太平国际机场→埃德蒙顿路→康安路(武警医院→通达街→安发桥(新阳路与安红街交叉口→哈站(月牙街→民航大厦

扩展资料

机场巴士2号线

运行时间:市区首末车:5:00-20:00|机场首末车:8:30-00:30

票价信息:票价20元每15-30分钟一班

公交公司:哈尔滨市机场运输有限公司

海河路→天洋宾馆→会展中心→农垦大厦→通乡商店→哈慈集团→锅炉厂→乐松广场→和兴商厦→学府宾馆→服装城→哈西客站→齿轮路→太平国际机场

太平国际机场→齿轮路→哈西客站→服装城→学府宾馆→和兴商厦→乐松广场→锅炉厂→哈慈集团→通乡商店→农垦大厦→会展中心→天洋宾馆→海河路

哈尔滨机场大巴时刻表(2022最新

哈尔滨机场大巴时刻表(2022最新:

一、发往机场方向:

1、1号线:咨询电话:0451-82894010(早08:00-晚22:00

第一班04:20发车、第二班05:00发车,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第二班05:00发车后,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2、2号线:咨询电话:0451-88001886(24小时

发车时间为:早04:00至晚21:00,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3、3号线:咨询电话:15145015169、15846114349(早04:00-晚20:00。

早04:00发车至晚21:00,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4、4号线:咨询电话:15134659298、13895728111(早06:00-晚01:30

早03:30发车至晚19:30,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6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5、机场快线:咨询电话:0451-87018080(早04:00-晚21:00

哈尔滨火车站-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早04:00发车至晚21:30结束,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6、万达线:咨询电话:0451-88001886(24小时

江北万达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早04:30至晚21:00,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60分钟。详情请咨询服务电话。

二、发往市区方向:

1、1号线:咨询电话:0451-82894010(早08:00-晚22:00

早07:30(售票时间至航班结束,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2、2号线:咨询电话:0451-88001886(24小时

早08:30(售票时间至航班结束,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3、3号线:咨询电话:15145015169、15846114349(早04:00-晚20:00

早08:30(售票时间至航班结束,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4、4号线:咨询电话:15134659298、13895728111(早06:00-晚01:30

早09:00(售票时间至01:30,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6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5、机场快线:咨询电话:0451-87018080(早04:00-晚21:00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哈尔滨火车站,早08:00(售票时间至航班结束,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6、万达线:咨询电话:0451-88001886(24小时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江北万达城,早09:00(售票时间至00:30,坐满随时发车,根据客流量随时调整车辆,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60分钟;详情请咨询服务电话。

注:从2021年12月26日起,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快线旅客上车后等待时间不超过60分钟改为不超过30分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哈市火车站几点有去机场的大巴

哈市火车站去机场的大巴时间是:4:20-20:00。

1号线民航大、埃德蒙顿路站、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发车间隔:30分钟。

起点站首末车时间:06:00-20:00。

终点站首末车时间:06:00-20:00。

2018年12月,哈尔滨站改造工程完工,车站升级为8台14线,是全国规模第二大欧式风格火车站,东北三省第四大火车站。途经线路有哈齐高速铁路、京哈高速铁路、京哈铁路、滨洲铁路、滨绥铁路、哈牡高速铁路。

扩展资料:

从哈尔滨火车站到机场的最早的直达班车是每半小时4点20分,乘车大约需要50分钟。

哈尔滨火车站到太平机场的票价是每人20元,每天从05:00到18:30。火车站前面的天竺饭店前面有一个车站,每半小时一班。

哈尔滨机场巴士线路:

1、机场往市区方向,太平国际机场机场-康安路-通达街-安发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火车站-民航大厦。

2、市区往机场方向,民航大厦-康安路-太平国际机场机场。

发往机场方向:

从民航大厦(中山路99号发车-经停埃德蒙顿路(埃德蒙顿路75号站-机场,早5:00(每半小时一班至晚20:00(晚21:00发最后一班车

百度百科-哈尔滨机场大巴1号线

齐齐哈尔到哈尔滨机场大巴时刻表

齐齐哈尔到哈尔滨机场大巴时刻表如下:

白云大厦:6:00-13:00一小时一班,哈尔滨机场:11:00,13:20,14:30,15:40,16:50,18:30。

广大乘客可以在携程网、微信公众号及拨打客服电话订票。具体发车情况可以在“天成机场巴士”微信公众号查询信息或拨打客服电话。发车时间如有变动,以公众号或机场巴士实际发车班时为准。

哈尔滨机场巴士介绍:

机场巴士1号线:每30分钟一班,末车后根据航班起降发车。

市区—机场方向:民航大厦---康安路---太平国际机场。

机场—市区方向:太平国际机场---康安路---通达街---安发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火车站---民航大厦。

机场巴士2号线:每30分钟一班,末车后根据航班起降发车。

市区—机场方向:会展中心---农垦大厦---哈慈集团---乐松广场---和兴商厦---太平国际机场 。

哈尔滨机场大巴2号线几点到几点

机场巴士2号线运行时间:市区首末车:5:00-20:00、机场首末车:8:30-00:55。

根据批准的公交时间表,齿轮路只有2号线和3号线有住宿站。晚上7时30分以后,这两条线路停止运营,导致公交车在齿轮路站停不下来。

春运将在不久的将来开始。2号线和3号线的运行时间可以延长到晚上10:30,解决齿轮站无车的问题。

扩展资料:

机场巴士是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地面运输的指定承运人。目前有三条运营线路,分别是机场巴士1号线、2号线和3号线。2号线是凌晨1点最晚的列车。

机场巴士1号线的运行时间:首末车:05:00-20:00,票价信息:票价20元每30分钟一班。

太平国际机场埃德蒙顿路民航大厦、康安路、通达街、安发桥、哈站。

机场巴士2号线运行时间:市区首末车:5:00-20:00、机场首末车:8:30-00:55,票价信息:票价20元每15-30分钟一班。

海河路、天洋酒店、会展中心、农垦大厦、桐乡店、哈茨集团、锅炉厂、乐松广场、合兴商厦、学府酒店、服装城、哈思客运站、齿轮路、太平国际机场。

机场巴士3号线运行时间:首末车:5:50-17:30,票价信息:票价20元每15-30分钟一班。

私自买卖购车指标存四大风险

小商品购销合同(精选5篇)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那么你现在知道合同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小商品购销合同,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商品购销合同(精选篇1)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2、商品的供应:

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乙方的“购单”明细为准;

3、产品质量:

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乙方订单所指定的品牌、型号,如甲方没有按乙方指定购买的品牌发货,甲方必须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购。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出面向产品厂家协商索赔,乙方配合甲方提品的正确使用依据、造成损失的原因、相关照片资料等相关索赔依据。

4、产品数量:

鉴于供货合同的特殊性,甲方供货数量以乙方的“购单”数量为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5、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日至年月日止。

6、合同价款及支付:

1)乙方所购买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一般市场价格。当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须经双方协商重新确定价格。

2)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甲方供应的产品货款的5%质量保证金不得计入乙方的未付款,在购销合同解除后 天内给予结算。

3)首次供货由乙方按其规定的标准验收入库后,由甲方提供相应的票证,在甲乙双方核对无误情况下,乙方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给予结算。其后每次乙方验收入库,甲方提供相应的票证,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给予甲方结算,打入甲方账号。

4)结算周期(以每月第一天到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周期):

A、当月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价值总额低于30万时,乙方以月结方式将货款结算给甲方。

B、当月没到月底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价值总额达到30万时,以甲方当月发货金额达到30万元之日为结点,乙方应将此结点之前的货款支付给甲方,此结点之后的发货金额没有达到30万元发货金额时将累计到下月发货金额中。

7、交付及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甲方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墨江托运部昆明收货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因送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大型设备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9、甲方发货应按照乙方约定的期间和指定的送货点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

10、检验及质量保证: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对甲方所发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产品型号与乙方订单明细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订单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1、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发货后3日内如未收到乙方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反馈货物不符的信息,甲方将默认为乙方已验收无误并入库,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针对乙方在甲处购买从未使用过的生产物料,甲方需先发少量产品给乙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测试其符合生产需要的要求后在追加订单给甲方发货。

12、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回甲方发错的产品和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不能退换货的产品:原厂配件、矿山机械、乙方配件件号报错、甲乙双方通过沟通确认的厂家订单发货(乙方指定的产品在省内无销售的省外购发货)甲方不予退货。不能退换货的产品甲方须在发货之前告知乙方。能退换货的产品:在甲方发货之日算起乙方应在15天内对产品试用,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将同批次产品退给甲方。

3)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时,乙方直接将货送到托运部发给甲方,将退货信息告知甲方,甲方确认收货后乙方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

4)因甲方失误产生的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所报订单错误而产生的退货往返运费由乙方负责。

13、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小商品购销合同(精选篇2)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驶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身外观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发动机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电器设备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卖方当面查验车辆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车辆、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其他。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车辆,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车辆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________%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________日按已收取车款的________%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________日按未支付车款的________%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约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________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________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________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商品购销合同(精选篇3)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自动滴灌种植系统产品一批并在单位内安装自用事项协商同意,并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认真了解并通过详细核算,决定订购乙方如下产品:产品明细

备注:以上费用含运输费、安装费。

二、乙方义务:

1、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要求,供货及安装期时间为一周,从20__年 04月29日开始,到20__ 年 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水电供应,并向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场所供乙方存放产品和其他工作相关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员协助施工,如有变更,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相关事宜。

4、指定人员配合项目施工及其验收。

四、验收内容:

1:按照甲方购清单的产品全部安装到位。

2、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菜苗栽种和播种完成。

3、全套灌溉设备实现自动供水。

五、结算方式:

1.工程安装苗木栽育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天内一次性结清。

2.合同执行期间,增加的货物,经双方确认后,应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七、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商品购销合同(精选篇4)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1000元;等货款不足200元时续存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六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 发货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 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 法定节日只接单不发货,节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期。

2. 售后服务:

A. 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冒伪劣产品提出的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 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 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商品购销合同(精选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锅炉使用事宜洽商协议,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其条款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乙方为减少锅炉购置维修、保养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帮使用甲方一台 吨生物质锅炉,整套锅炉设备总价:元(不含税金),供应给乙方生产,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费用给甲方作为回收金。

二、双方权益:

1、甲方负责锅炉的购买,设计布置(一切报装费用乙方负责)。

2、锅炉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锅炉的维修、保养、检查。

4、甲方负责燃料供应。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生物质颗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锅炉申报工作,提供相关部门所需的合法有效资料与手续。

7、乙方负责锅炉支行所需水、电与费用,同时负责将水源、电源分别接入锅炉水处理进口和电控箱进线瑞子。

8、乙方负责建设锅炉房、锅炉基础(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及燃料与废料栅房。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锅炉试完付清押金。

2、生物质颗粒以“吨”为单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输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吨颗粒单价为 元/吨含运费不含税金。生物质颗粒价格如果上升必须调整价格。

3、生物颗粒运送到乙方厂内,乙方必须在当场验收后立即付款并负责卸货。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终止合同者视为违约方。

2、合同期间该台锅炉是唯一合法使用设备,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更换,否则属于违约。

3、如乙方违约则赔偿人民币套锅炉设备归还乙方。

五、双方约定

1、锅炉以乙方名议登记注册,合同期满该锅炉产权属于乙方

2、每月生物质颗粒用量不能低于吨,若低于吨结算。(差额价200元/吨)

3、每月锅炉设备累计维修时间为2天(国家法宝世日及每年锅炉年审检不计维修时间)。

4、锅炉的操作人员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法规而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该合约,则合约自然终止其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闲鱼怎么用

买卖私家车指数有四大风险。

避开摇号、实名购车、暂停过户两大招数。

据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院院长张嘉华介绍,从目前法院受理的小客车号牌转让纠纷案件分析,小客车号牌私下转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按名购车”,即摇号的人将购车指标转让给急于买车但不能摇号的人。车辆由后者购买和使用,并以前者的名义注册。购车者向获得购车指数的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交易在新车销售中比较常见。

另一种是“暂缓过户”,即不能摇号的人出资购买指标掌握在车主手中的车辆。车辆交付后,前者实际使用,但不办理过户手续,前者向后者支付一定的指标使用费。这种交易主要出现在买卖二手车的场合。通常情况下,乘用车指标转让双方会提前签订合同,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由车辆使用者承担,指标转让方配合办理保险和年检手续。

换乘客车指数

四大法律风险

张嘉华介绍,因私人转让乘用车购买指数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首先,指标转让方的用车需求发生了变化,需要实际用车。如果他想收回指标,他会起诉取消购车指标转让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取得购车指标后,指标受让方因转让成本负担等问题与转让方发生纠纷,要求解除购车指标转让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等。

其次,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借用、出租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能会受到注销机动车登记的行政处罚。机动车登记被撤销后,借用或者出租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的一方,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其现有车辆在登记前不得上路行驶,而指标转让方将面临已取得的乘用车指标丢失的风险。

第三,指标转让方的指标能否更新,取决于与指标转让方的指标关联的机动车能否成功转让给第三方或报废。人们很难拿回指数。至于指标受让方,如果指标受让方不配合指标转让方返还指标,也可能面临对方不配合年检、保险等需要业主配合的事项,这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最后,指标转让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能面临不可预见的诉讼风险。

此外,关于购车指标转让双方私下签订的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一中院表示,法院正在调查。

情况

私下购买指标被发现3年内无法参与抽奖。

2011年,李某与王某签订了所谓的《购车指标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将购车指标和一并转让,购车指标和归李某终身所有。作为对价,李必须一次性支付指标转让费3万元。

后来李用王的指标购买车辆并办理了相应的号牌,车辆登记在王名下。王每年负责办理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后来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李驾驶车辆时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给第三方和车辆造成损失30万元。事发后,主管部门核实王某为专业“汽车承运人”,名下有多辆车,但王某并非上述车辆所有人,其名下部分机动车登记被主管部门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机动车登记后,王将无法自动获取更新指标。李购买并使用了王的购车指数,三年内不得参加汽车抽奖。

百万购车补贴

农村客运发展和群众出行难情况调研报告

以下是购买教程:

1、点开闲鱼首页,顶部有输入框,点击:

2、点击输入自己想买的东西,比如“笔记本”,输入后点搜索:

3、搜索之后会出现其他人的发布信息,点击自己感兴趣的笔记本的价位等:

4、看了发布人的信息,如果有想买的话,点右下角的“我想要”:

5、可与发布人沟通,也可以直接点右上角的立即购买,就完成了购买任务啦:

以下是卖东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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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非车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村客运发展和群众出行难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

 当前,全州正在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州委要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突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文山这一主题,紧扣四保四问四促进这一载体,强化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夯实发展基础,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发展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体现发展目标。按照这一总体目标要求,全州交通怎样发展,如何科学发展,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解决群众出行困难这一突出问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及乡镇、客运公司、客运经营人员,结合省推广丘北路、站、运、管、安为一体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经验,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全州农村客运发展基本情况

 至20xx年末,全州102个乡镇全部开通客运车辆,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948个村委会开通客车561个,通客车率为59.2%,开行农村客运线路235条,运行农村客运车辆1140辆,全州8县开通城乡公交车线路50条,公交车243辆,逐步向GJ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推进。其中:文山县15个乡镇,133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72个,通客车率54.14%,农村客运线路26条,车辆134辆,公交车线路9条,车辆57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1500辆;砚山县12个乡镇,99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3个,通客车率63.4%,农村客运线路42条,车辆329辆,公交车线路9条,车辆26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1447辆;西畴县9个乡镇,70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42个,通客车率60%,农村客运线路24条,车辆70辆,公交车线路4条,车辆9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50辆;麻栗坡县12个乡镇,96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40个,通客车率41.67%,农村客运线路39条,车辆59辆,公交车线路1条,车辆5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95辆;马关县13个乡镇,124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57个,通客车率45.%,农村客运线路21条,车辆45辆,公交车线路9条,车辆25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710辆;丘北县12个乡镇,99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6个,通客车率66.7%,农村客运线路47条,车辆194辆,公交车线路7条,车辆47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216辆;广南县18个乡镇,174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8个,通客车率39.08%,农村客运线路15条,车辆130辆,公交车线路5条,车辆25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55辆;富宁县13个乡镇,145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5个,通客车率44.52%,农村客运线路27条,车辆91辆,公交车线路4条,车辆13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20辆。YBasK-kom

  二、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有利条件

  (一)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GJ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通畅及通达工程。20xx年至20xx年,在州委、州人民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积极向上争取,20xx年全州组织实施了150公里解决4个乡镇的通乡油路,222公里解决30个通行政村的等级公路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346亿元;20xx年,全州组织实施了150公里解决5个乡镇的通乡油路,1630公里解决170个通行政村的等级公路,428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及186公里兴边富民工程等项目,完成投资6.1161亿元;20xx年,共争取671.3公里解决26个乡镇的通乡油路,相当于上年的4.5倍,1180公里解决135个通行政村的等级公路。通畅工程及通达工程的实施为加快发展农村客运提供了基础条件。

  (二)农村客运站建设稳步推进。 截止20xx年,GJ及省共下达我州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58个,已建成23个,完成建设投资2046万元。农村客运站的建设为发展农村客运,改善农民群众乘车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条件。

 (三)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在州委、州人民的高度重视下,20xx年全州8县及州地方公路管理系统349名在职人员和128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地方财政供养,解决了有限的养路经费养人还是养路的问题。按照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xx〕49号),交通部、GJ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00号)和云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172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我州启动实施了文山、丘北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全州全面推开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通过实施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现管养分离,农村公路的行政执法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将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得到保障,全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以改革前的每年450万元,增加到每年4310万元(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为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提供了保障。

  (四)发展农村客运条件具备。 一是党中央、院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物质、生活、文化进一步改善;二是全州337.2278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共305.43万人,占总人口的90.57%,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巨大;三是GJ加大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农民出行的基础条件将逐年改善;四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需求加大。

  (五)农村客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文山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发展农村客运实施方案》(文政发〔20xx〕86号)精神,结合丘北县近年来在农村客运市场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阶段成果和经验,坚持人、车、路协调发展,路、站、运、管、安同步建设,全州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得以进一步落实。同时积极探索引进扶持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体运输业进入农村客运市场,使广大农村群众得到实惠。不断加强运政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农村客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六)齐抓共管,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一系列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对客运经营者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同时加大路检路查和三关一监督的力度。严格农村客运车辆管理,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必须符合GJ规定的标准,防止非法客运车辆、报废车等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进入农村客运市场,做到规范经营,安全营运。

  三、农村客运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全州交通基础设施总体仍然比较落后。 在全州23086.47公里公路中,按行政等级划分:有国道主干线305公里,一般国道398.32公里,省道630.722公里,县道4333.063公里,乡道4939.008公里,专用公路524.65公里,村道12177.298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有高速公路305公里,二级公路103公里,公路1252.813公里,四级公路4237.601公里,等外公路17410.922公里,占公路里程的75.42%。目前,全州待今年实施24个乡镇后,还有25个乡镇870公里未实施通乡油路工程;待今年实施95个行政村后,还有344个行政村3870公里未通达,还有81个乡镇未建农村客运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乡村和村村公路,晴通雨阻、通路不通车、路通桥不通现象十分普遍,群众出行难的基础条件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

  (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紧缺,地方配套困难。 目前,GJ实施的两通工程补助资金有限,通达工程GJ每公里补助10万元,通畅工程GJ每公里补助40万元。由于我州8县都是GJ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配套资金存在很大困难,加之农村公路建设地质、地形复杂导致工程量大,民爆物品、沥青价格大幅上涨,修建1公里四级通乡油路或水泥路需投资70~80万元,修建1公里四级整齐块体弹石路面需投资45~55万元,修建1公里四级砂石公路需投资15~20万元,造成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项目实施受到影响。

  (三)农村客运优惠政策难以解决。 农村客运一是行驶的公路等级低,营运成本高;二是受季节、赶集等因素限制,客流量小;三是非法营运行为普遍存在,合法客运缺乏竞争力;四是组织引导存在问题,放活农村客运市场研究不够。我州积极向省争取农村客运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全省除丘北县作为全省试点县享受到部分优惠政策外,至今未获省的批准,致使税、费减免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合法农村客运缺乏竞争优势,非法营运行为仍普遍存在。

  (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滞后,建成使用率低。 由于农村客流量小、经济效益低,农村客运站运转经费从日收取乘车费中提取4%,站点人员工资都不够发。管理难度大,车进站、人归点的管理和农村客运安全例保检查等难以落实,致使目前已建成的部分客运站未能正常发挥作用。同时农村客运站GJ、省补助建设资金有限,建设每个客运站补助30万元,而建设一个农村客运站需投入资金80~130万元。20xx年至今已下达我州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58个,只完成23个,建设滞后,除征地补偿费外,办理建设的相关费用较高,部分乡镇土地协调上停滞不前,导致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滞后。

  (五)打击非法客运难度大。 目前,全州共有各类非法营运客运车辆6373辆,其中:小型客车11辆,微型客车1324辆,轿车112辆,三轮摩托车988辆,二轮摩托车1632辆,双排座客货两用车257辆,低速载货车511辆,农用车347辆,拖拉机1191辆,二手车占70%,未过户的车辆占25%,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6488人。在各县到乡镇,以及农村路网上形成一定规模长期从事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的危害:

 1. 道路运输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调研时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普遍对所载乘客的保险投保额度不足,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种,即使投保乘客险种的车辆也只保到每个座位2万元,农用车载人基本没有赔付能力,一旦发生交通责任事故风险偿还能力弱,若承运人死亡,将无人承担肇事后的民事责任,给社会造成不稳定。

 2. 农村客运市场由于面大、线路复杂,全州运政部门仅有129名正式编制的管理人员,难以对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实施全面深入的监管,非法客运行为在全州不同区域、线路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整治难度大,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任重道远。

 3. 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证照不齐,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的客运从业资格培训,对客运营运知识了解掌握不够。车辆技术性能差,运行后没有定期进行保养和技术性能检测,带病运行,由于长期没有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经营和运行行为难以得到切实的督促和监控,超速超载、强超抢会,安全得不到保障。

 4. 非法营运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非法营运低成本运行,逃避各种税费,在经营中溢价,擅自定价,客源好时哄抬运价,客源差时压价,而且经常串到主线、热线上与合法经营的客运班线互相争夺旅客,经常发生纠纷,正常班线多次停班停运,形成群访,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损害了旅客合法权益,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多。

 5. 道路旅客运输业属高风险行业,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后无力承担责任后果,经常出现经营者赚钱,戴孝的状况,不但危及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让各级各职能部门背上了沉重的行政责任追究风险。据统计,20xx年~20xx年的三年中,在农村路网上的自用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法载客共发生交通事故218起,死147人,伤304人,造成经济损失530余万元,非法营运肇事以20xx年2.4事故死6人,20xx年5.14事故死8人,20xx年1.26事故死27人等最为典型,非法营运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十分深刻。

 6. 历史原因导致客运企业管理难度增大。一是客运经营车辆的产权因素。目前,集团公司经营车辆中公司仅有10%产权,有90%产权属个体所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车头难以向下,给非法客运钻了短途营运和合法客运末覆盖经营的空间,存在供需矛盾突出;二是个体驾驶人员擅自炒买炒卖客运班线经营权,导致客运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多。90%的个体挂靠公司经营车辆,主要是争取公司的线路经营权,以班线承包经营,10多年来不变。在这些经营线路中形成独家经营,稍有其他车辆参与经营,就停班停运,公司的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炒买炒卖班线经营权,乡、镇客车经营成本从10万元增加到30万元,跨县客车经营成本从10万元增加到60万元,跨省、州客车经营成本从80万元增加到160万元;三是客运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因素制约等。

  四、发展农村客运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抓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的建设,按照等级多标准,路面多样化,结构多形式,筹资多渠道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通乡油路671.3公里,通行政村等级公路1180公里建设任务,力争在十一五末全州的通乡油路和通行政村等级公路得到全面改造,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二)改善乘车条件,抓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总结推广丘北经验,积极探索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客运站建设上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因地制宜多标准,外观形式多样化,资金筹措多渠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量大小,以满足需求为原则,确定所设站点规模,建设适合人民群众出行的农村客运站、点、亭。努力完成已下达的58个农村客运站建设任务,力争在十一五的后两年完成乡乡建有客运站的目标。

  三)加快管养改革,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在总结推广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州人民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管好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克服过去重建轻管、重建轻养的观念,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

  (四)争取优惠政策,培育农村客运市场。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发展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按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使农村客运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困难。 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州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落实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85%以上乡(镇)建有客运站,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85%。为实施这一目标,在组织形式上:一是优先把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作为发展农村客运的主体,在各县分公司设立农村客运公司,对农村客运进行有效组织;二是积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取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投资建站、建路、护路等形式,按照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在营运方式上:一是对具备条件的县乡村优先开行城乡公交车,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让农村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城市公交的便利;二是针对各乡(镇)的实际取一线一片一公司、冷线热线捆绑、干线支线搭配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按照GJ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对申报经营农村客运,开行乡村间、村村间农村客运线路的经营者,运管部门在开业审批、规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只要符合条件随到随批;三是经营农村客运车辆不受一车一牌的限制,可不执行客运班车定班、定点、定线三定原则中的某一项或几项规定,可以自行调配在营运区域内自主经营,组织赶街车,滚动发车循环运行;四是打击非法营运,取打疏并举、标本兼治的措施,对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驾驶人员条件具备的非法营运车辆申请从事农村客运的,取不过户、先纳入、后规范或取股份制、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整合现有农村运力,规范管理,发挥其作用,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管理。

  (六)齐抓共管,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业、安监以及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的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有效防止农村道路漏管失察。推广丘北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全面落实对农村客运驾驶人的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客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车辆审验,严防报废车辆流入农村。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农村客运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

  (七)切实加强对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组织领导 发展农村客运涉及面广、困难多,需要各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合力。为此,建议州人民成立全州加快发展农村客运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行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1996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1996年颁布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颁布

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1994年2月22日颁布

8.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2000年颁布

9.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2000年颁布

10.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1988年颁布

11.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19年颁布

12.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2001年5月12日颁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6月16日颁布

1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1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颁布

1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年颁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年7月3日颁布

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5月13日颁布

19.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2003年7月12日颁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20月28日颁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1月1日颁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颁布

2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4月30日颁布

2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颁布

25.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11月2日颁布

26.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11月19日颁布

27.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2004年11月22日颁布

28.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4年11月22日颁布

29.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1日颁布

30.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12月27日颁布

3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2004年1月10日颁布

32.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4月1日颁布

33.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颁布

34.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2005年4月1日颁布

35.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2005年4月1日颁布

36.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2005年4月1日颁布

37.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年3月23日颁布

38.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4月13日颁布

39.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2005年4月22日颁布

40.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5月9日颁布

4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3日颁布

4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颁布

4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年6月7日颁布

4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24日颁布

45.109、202国道文明样板路检查验收办法2005年8月29日颁布

46.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6日颁布

47.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2005年10月10日颁布

48.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2005年10月10日颁布

49.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0.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1.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2.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3.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4.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6.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7.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8.摩托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9.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2005年10月10日颁布

60.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11月3日颁布

61.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2005年12月13日颁布

6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2005年12月31日颁布

6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5年12月29日颁布

6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1月4日颁布

65.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06年2月6日颁布

6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1月12日颁布

6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6年2月27日颁布

68.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2006年1月27日颁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2006年3月20日颁布

7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颁布

7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6月8日颁布

7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6月30日颁布

7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6月23日颁布

74.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2006年7月6日颁布

75.三峡船闸完建期煤炭船舶过闸通行证管理办法2006年8月17日颁布

76.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2006年8月29日颁布

77.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9日颁布

78.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7月5日颁布

7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11月23日颁布

80.关于废止33件交通规章的决定2006年11月24日颁布

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

1.社会单位申办收费停车场有关手续须知

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12月1日颁布

3.关于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完成公路建设目标的通知2003年颁布

4.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公路无证经营客运车辆工作的通知2003年5月16日颁布

5.关于道路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复函2003年颁布

6.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1988年7月4日颁布

7.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年9月27日颁布

8.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11月7日颁布

9.关于做好水路运输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2003年11月11日颁布

10.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2月5日颁布

1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3年8月29日颁布

12.关于严格遵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业务范围的通知2004年2月9日颁布

13.西部地区公路建设主要技术政策建议2004年1月8日颁布

14.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15.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04年4月30日颁布

16.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2004年6月14日颁布

17.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2004年6月18日颁布

18.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2004年6月11日颁布

19.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文件2004年6月8日颁布

20.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规范收费罚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23日颁布

21.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2004年7月13日颁布

22.交通部关于建立反水上运输超载长效机制的通告2004年6月16日颁布

23.交通部关于治超期间取措施确保交通畅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7月5日颁布

24.关于做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04年10月27日颁布

25.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国际集装箱内支线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4年12月9日颁布

26.关于在高速公路主干道设立检查站点有关问题的函2004年12月15日颁布

27.关于汽车进口配额换发自动进口许可证问题的公告2004年12月28日颁布

28.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2004年12月22日颁布

29.关于实施电子舱单数据接收工作的通知2004年12月16日颁布

30.建设部关于实行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三证的通知2004年12月27日颁布

31.关于印发北京、上海、广州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2005年1月5日颁布

32.关于《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2003年修正案生效的公告2005年1月18日颁布

33.关于机动车报废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2005年1月10日颁布

34.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4月4日颁布

35.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2005年3月2日颁布

36.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2005年4月27日颁布

37.关于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2005年5月26日颁布

38.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2005年5月13日颁布

39.关于加强雨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5年7月20日颁布

40.关于印发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7月13日颁布

41.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2005年8月10日颁布

42.对《关于无证经营出租汽车行为是否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院令第370号)的请示》的复函2005年10月12日颁布

43.关于发布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等22项交通行业标准和废止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服务质量等93项交通行业标准的通知2005年9月21日颁布

44.关于加快交通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进度的通知2005年10月24日颁布

45.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意见2005年8月23日颁布

46.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2005年10月8日颁布

47.关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超限运输审批许可行为的通知2005年9月28日颁布

48.关于征求《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放测量仪器和计算机控制软件技术要求》等四项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2005年10月28日颁布

4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上传及管理的通知2005年9月10日颁布

50.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5年9月29日颁布

51.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2005年9月23日颁布

52.交通部关于构建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网络的通知2005年9月7日颁布

53.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江及三峡库区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2005年10月26日颁布

54.关于规范转籍车辆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通知2005年12月14日颁布

55.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56.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2日颁布

57.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见的通知2005年11月9日颁布

58.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2005年12月28日颁布

59.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2005年12月25日颁布

60.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06年2月20日颁布

61.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6年3月16日颁布

62.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6年1月4日颁布

63.《民用航空预先飞行管理办法》2006年4月3日颁布

64.《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4月3日颁布

65.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6年4月4日颁布

66.关于加强联运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22日颁布

67.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补充通知2006年6月13日颁布

68.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2006年6月16日颁布

69.关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2006年4月11日颁布

70.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2006年6月25日颁布

71.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动的实施方案2006年5月23日颁布

72.《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6月9日颁布

7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5月10日颁布

7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2006年5月31日颁布

75.关于认真贯彻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通知2006年5月11日颁布

76.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10月13日颁布

77.2008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11月10日颁布

78.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通知2006年11月10日颁布

79.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2006年11月10日颁布

80.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06年11月24日颁布

81.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12月01日颁布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06年12月04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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