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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开票收费标准,2017年二手车销售开票

tamoadmin 2024-07-18 人已围观

简介1.企业出售二手车用什么做记账联2.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3.销售二手车缴纳的增值税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4.来自全国二手车商关于二手车增值税的提问,国家税务总局这么回答5.一般纳税人处置二手车的账务处理6.通用机打怎么查验?7.2017年1至10月平均每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约为多少万辆增值税推出全新的重大税收优惠政策一、扩大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2017年

1.企业出售二手车用什么做记账联

2.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3.销售二手车缴纳的增值税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

4.来自全国二手车商关于二手车增值税的提问,国家税务总局这么回答

5.一般纳税人处置二手车的账务处理

6.通用机打怎么查验?

7.2017年1至10月平均每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约为多少万辆

二手车开票收费标准,2017年二手车销售开票

增值税推出全新的重大税收优惠政策

一、扩大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

2017年到2019年期间,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的友好发展。?

二、增值税税率结构进一步简化:

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原有的四档调整至6%、11%、17%三档,取消其中13%的税率;把农产品、天然气等原来税率13%的行业降至11%。以此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进一步优化:

2017年到2019年内,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 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从今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六、将2016年底到期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

扩展资料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特殊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参考资料:主持召开院常务会议: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新华网

企业出售二手车用什么做记账联

可以

一、打印字迹要清楚,票号没错误、不压线错格,二维码和密码区与表样原有内容不要重叠,开具的货物劳务名称与征收品目对应,税率选择正确。

二、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三、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专用章。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四、备注栏需要填写的情形,一、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二、差额开票业务;三、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四、土地增值税扣除业务;五、货物运输服务业务;六、建筑服务业务;七、出租不动产;八、销售不动产;九、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五、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包括: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增值税电子普通)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

六、自2016年8月1日起,税务总局陆续开展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覆盖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等三个行业。最新加入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个行业,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七、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登录服务平台网站.txffp或“票根”,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八、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

九、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

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二手车过户的销售,对于卖出方,作为销售凭证入账: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相关附加税、印花税等

记账凭证后面附销售(二手车过户的销售记账联)

二手车过户的销售,对于买入方,作为购进凭证入账:

借:固定资产---汽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记账凭证后面附销售(二手车过户的销售)

销售二手车缴纳的增值税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

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详细]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7月1日起全国实施

自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7月1日起实施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详细]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保留对普通投资者特别保护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且普通投资者相对于专业投资者在各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为实现实质公平,应给予特别保护,因此保留了相关规定。

新测绘法:互联网地图无法再"任性"严格无人机准入制度

2017年4月27日,新修订的测绘法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法上一次修订于2002年。15年来,随着互联网地图等技术的应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可谓日新月异。针对此,最新出台的测绘法加强了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严格了用于测绘的无人机准入制度、促进了地理信息成果的共享和应用。

全面实施异地受理

充分体现“就近、便利”原则

今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公积金全国联通,保障异地劳动者权益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汽车发卖措置编制》新出台

1、4S店交车时必须得交合格证,本年考驾照的小火伴该当生有体味,在外任务的苦逼得海的交暂住证。

我们在给车上牌的时辰必须供给合格证,可是有的4S店投机取巧,长时辰拖着不给,上牌的任务就要等很久。此刻新的法则恳求,汽车供给商和经销商在交付卖主汽车的时辰,就要给车主天真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等,车主便可以快速的办完各类证件了!这个相当于给汽车买了个保险,哈哈。将来的车主们你们欢愉吗?

2、打破汽车品牌发卖单一授权系统编制,汽车的。

在这个新的法则中,未禁授权的汽车也能中断发卖,这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降落了汽车运营的门槛,授权克日拉长了,关于经销商来讲是个好消息。也是可以给汽车上了个。全程为车主处事,也是避免经销商做四肢步履。

3、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多么也就可以包管车主可以更好的,更便当的买到本身心仪的车。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这个消息我信赖也是对经销商,购车的车主们给于的更好的便当。

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有的人若是在外埠买车就贵很多,是以在新的法则中提到,汽车经销商和供给商不克不及限制耗损者的户籍地址地,要不然会被罚款。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的政策出台也正好的打破了这一点,真实的啊。

4、续保押金不再交,每年光押金,包管金也是一笔不小开支,有时辰面对那些不公道的霸王条目,老是吃亏的状况。续保押金不再交。真实的福音啊。

信赖很多的人在买车的时辰就碰着了潜轨则,霸王条目,法则必必要在阿谁处所续保,要不然就不退押金。

据报导,新的《汽车发卖措置编制》将于近期发布。新编制将在品牌授权、配件推销等方面中断调剂。品牌授权运营和非授权运营两种情势将会并行,汽车运营门槛将会降落。在新编制的轨制放置下,消弱了整车厂商的垄断权,加强了对经销商自力运营权的庇护,对平提高口、售后干事和二手车的展开等多环节带来正面影响。

2017最新税收新政策规定内容细则

1、增值税普通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销售平台系统要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

《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3、简并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8.820,-0.19,-2.11%)(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购进农产品抵扣方法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的,以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或收购的,以农产品销售或收购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所称销售,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5、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财税〔2017〕37号附件2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时间,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执行。

6、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限额扣除。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7、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卷票)。

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8、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9、增值税专用认证期限延长至36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10、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号: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中,其中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涉及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

1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3、《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名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14、《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

2016年12月23日,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15、《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明确,我国于2013年8月27日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交存了《公约》批准书。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约》将于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约》可以使我国与国外信息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各国税务机关更容易通过磋商达成税收政策的一致,由此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并降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

来自全国二手车商关于二手车增值税的提问,国家税务总局这么回答

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前未曾抵扣本二手车,附表一中将车辆销售额填入按3%简易征收的栏次计算销项税额,主表中按3%计算销项税额,在预缴税款中填入已预缴的部分,然后在本期减征额中减去1%的那一部分。

如果之前抵扣过,则附表一中按照17%开具其他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主表中依然按照17%计算销项税额,然后在预缴税款中填入已预缴部分,然后补缴15%那一部分即可。

扩展资料

纳税申报表,是税务机关指定,由纳税人填写,以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一种税收文书。一般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款、税款属期等内容。

增值税申报表还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所得税申报表还有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纳税申报表由9个附表、中英文双语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个附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处置二手车的账务处理

文章中关于“二手车增值税减按0.5%征收的政策细节“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中的回答对应整理而来。

01 我司在河北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

是个体工商户

请问我能享受5月1日起实施的二手车经销减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公告明确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对象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

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不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从事收购二手车再销售业务,均可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02 我是深圳一家二手车经销企业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期打算将一辆公司自己使用的2007年购入的通勤车进行销售,该车购入时由于固定资产尚未纳入抵扣范围,因此没有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我公司销售该车,是否可以依简易办法按0.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通勤车辆,不属于17号公告规定的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不能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通勤车辆,仍可以适用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03 我是一家二手车经纪公司

请问此次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调整,二手车经纪公司适用增值税政策有无变化?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聚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业务。

从事二手车经纪的纳税人提供的居间代理服务、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均没有变化。

04 我是安徽一家二手车经销企业

主营业务是收购并销售二手挂车,请问销售二手挂车能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现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手车包括汽车、挂车和摩托车。

因此,你公司收购并销售二手挂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以适用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05 我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预计5月份我单位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将取得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请问我公司该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因此,你公司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取得的100万元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99.5万元[=100/(1+0.5%)],计算的应纳税额为45元(=99.5×0.5%)。

06 我司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一般纳税人

每月销售二手车收入约200万元,并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

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出台后,我公司经营业务可以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请问应当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以5月份为例,设你公司5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均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那么你公司应将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

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3列“开具其他”“销售额”列;

按3%征收率计算的税额6万元(=200×3%),填写在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列“开具其他”“销项(应纳)税额”列;

该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5万元(=200×2.5%),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07 我司在广东省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

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出台后,我公司的经营业务可以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预计4月销售额为10万元,5月、6月销售额合计为50万元,并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

请问应当如何进行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考虑到上述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自5月起施行,纳税人在4月份的销售额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政策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在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的“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填报60万元(=10+50);

将按3%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8万元(=60×3%),填写在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

将因征收率下降减征的税额1.45万元(=10×2%+50×2.5%),填写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实际应纳税额0.35万元(=10×1%+50×0.5%),填入申报表第20行“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

这里需要注意,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区分4月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和自5月起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对应的减税项目代码,进行准确填报。

08 我公司为一家汽车维修公司

2017年成立时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全年销售额为300万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销售额大幅下降,月均销售额不到10万元,

请问我公司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第八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转登记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优惠政策。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通用机打怎么查验?

有关二手车的会计处理,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但是其实在实际工作中是很少会碰到的,一般纳税人处置二手车的时候应该怎么样做账务处理呢?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纳税人最关心的其实是一般纳税人的处置二手车的税费问题,是否免税?税费为多少?

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进行销售,怎么做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处置二手车账务处理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政策,在税法中有规定只要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符合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的规定,都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政策。

一般纳税人处置二手车账务处理

1、有哪些基本规定?

对某一事项需要确认税收政策的适用时,自然,首先需要查阅其对应的基本规定,然后再一步步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条例第十五条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进行限定,明确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里明确了对于物品的规定。

2、二手车适用哪种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分两种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政策:一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二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另外,明确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因此,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符合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另外,免征增值税之后,一般相应的随征附加税费也是免征,零星征收的金额也不大。进而就最关心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这里明确了二手车转让属于范围之内。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一般情况下,二手车销售的价格是会低于原值的,那么也就没有了余额。

二手车销售的开具怎么处理?

1、在哪里交易?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2、在哪里开票?

根据(国税函[2005]693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3、开票时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二手车销售统一“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票样保持一致。受托代销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增值税怎么计算呢?

2017年1至10月平均每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约为多少万辆

识别增值真伪,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

1、观察"监制章"

其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XX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国税、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大红色,套印在联的票头中央;

2、的底纹有没有棱形的水印纸,没有棱形水印纸的是;

3、使用防伪鉴别仪器,看监制章和联号码,是否使用了防伪油墨,使用了防伪油墨的,呈现出红色的萤光,没有使用的,在防伪鉴别仪器下看不出来;

4、开具的单位与上盖的单位章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是非法.

5、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则是真的

: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标志:

1、印有防伪水印图案(有两组各四个标准的税徽图案组成的环形,中间有正反"税"字的拼音字母"shui")用红色荧光油墨印制

2、荧光防伪标志,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

3、在紫外线灯鉴别仪照射下呈红色反应

100万辆。

2017年中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为1240万辆,同比增长19.3%;二手车交易额为8092.7亿元,同比增长34%。2017年12月,中国二手车市场交易量为123万辆,交易量环比上升7.4%,上年同期交易量为108万辆。

文章标签: # 增值税 # 二手车 # 纳税人